为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48号)和《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土壤函﹝2020﹞7号)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2020年8月,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农委、龙山管理处等部门配合,对全区进行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经排查,南湖新区无农村黑臭水体。现将排查结果进行公示。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