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南湖新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6日。如对《南湖新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南湖新区司法局,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传真:0730-8842495
电子邮箱:nhxqsfj@163.com
附件:
《南湖新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征求意见稿).doc
南湖新区司法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