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灯咀(一期)、(二期)征拆项目被征收户:
我办于2022年6月22日收到申请人张峰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天灯咀一期和二期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经审核,该申请人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您户的个人隐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利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请你们将是否同意公开上述信息的意见,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求索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吴妲;联系电话:0730-8556375)或南湖新区政务信息服务中心一楼16号政务公开窗口(联系人:许佳颖;联系电话:0730-2970797)进行登记,逾期未明确表示同意公开的,我办将视为你户不同意公开该信息。
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岳阳市南湖新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