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南湖新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湖新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南湖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区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商务粮食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区党工委、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区应急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区应急管理局单位本级以及区财政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51.18328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1.183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184782万元,占90.08%;其他收入14.9985万元,占9.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1.18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22862万元,占22.70%;项目支出116.86042万元,占7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6.1847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1847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0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1847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71%;
2、 农林水支出9.89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69%;
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1.2861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6.184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8%,其中: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71%
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9.89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269%
2240101 行政运行支出:15.79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595%;
22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5324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608%;
2240199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38.61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354%;
2240699 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38.3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164%;
22499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94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3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228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8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084%,主要包括:
30101 基本工资3.5769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2.9385万元;
30106 伙食补助费3.24万元;
30107 绩效工资9.275万元;
30303 退职(役)费0.17万元;
公用经费15.1424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19%,主要包括:
30201 办公费4.99161万元;
30202 印刷费4.3614万元;
30207 邮电费0.52万元;
30211 差旅费0.6794万元;
30216 培训费 2.04715万元;
30226 劳务费2.1360万元;
30299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0690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42462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2.04715万元,用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人数150人,其中:会务资料费开支为1.1248万元,办公费用开支为0.05235万元,培训场地租赁费为0.3万元,培训人员工作餐费为0.57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1.18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22862万元,占22.70%;项目支出116.86042万元,占77.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