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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来源:南湖新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0:45       浏览次数: 1

黄xx:

  您于2023年8月3日反映是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黄梅港社区的居民,该社区每天早上5点左右开始使用喇叭播放广告,噪音严重影响该社区居民正常休息,未向其他部门反映,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督促该社区能在早上8点后再播放该喇叭。的问题。我们于2023年8月3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为积极向居民宣传防疫相关知识,社区安装了一批新广播机器,第一天播音调试时工作人员未发现您反映的该情况,以致造成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收到您来电反映的问题后,社区立即对广播播放时间和音量进行了调整。社区与您进行沟通告知该处理结果。

  以上是对您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南湖新区管委会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2023年8月15日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龙山管理处初次信访事项审核结案单

信访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430*******725

地址

龙山管理处

联系电话

 183*****333

信访件编号
(或交办函号)

 

主要
诉求

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黄梅港社区的居民,该社区每天早上5点左右开始使用喇叭播放广告,噪音严重影响该社区居民正常休息,未向其他部门反映,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督促该社区能在早上8点后再播放该喇叭的问题。

调查

处理

结果

属实(     部分属实(     不属实(  

属实的诉求是:

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督促该社区能在早上8点后再播放该喇叭的问题。

不属实的诉求:

 

全部处理到位(     部分处理到位(     未处理到位(  

需要继续跟踪
处理(落实)
的情况

 

承办人意见

 



签字:           日期:

信访人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不满意的原因

 

是否同意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处理意见:是(    )否(     




签字:           日期:

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同意结案    



            签字(盖章):彭*  日期:8.15

信访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同意结案    



            签字(盖章):周*   日期:8.15

主要
领导
签批
意见




   同意结案    


        字: 周*                期:8.15

 

1、对应选项在( )“√”,信访人信息、主要诉求、调查结果、处理结果等栏由责任单位承办人负责填写,
2、信访人意见栏应由信访人本人填写,征得其本人同意代签的应作说明,并附证明材料。
3、、联名信访的,由联名信访人员推选代表签字。
4、经核实未匿名信访的,应在信访人意见栏作说明,责任单位应将处理意见张榜公示(不宜公示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