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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岳公开办发〔2019〕1号)

来源:岳阳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时间:2019-06-07 09:45       浏览次数: 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质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助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大城市建设。

一、围绕岳阳发展新格局构建强化公开

(一)推进现代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情况公开。全面公开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引进、特殊人才引进政策和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开工项目“2+10”工程、产业项目引进和竣工“双考核”等情况。重点公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发展情况,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特别是省“5个100”和市“双百工程”、“135”工程升级版等情况。(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粮食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开放崛起和交通建设情况公开。重点公开立体交通建设情况,特别是航线开通、铁路干线建设、大宗货物运输、公路网线建设、港口建设及水运航线开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积极公开物流发展政策、物流企业培育政策、物流产业园规划建设等情况。加强旅游政策、景区建设、旅游线路、旅游酒店建设情况的公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口岸办、市三荷机场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城乡统筹建设情况公开。全面抓好岳阳作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情况的公开,特别是城市功能区规划、融城拓展建设、工业园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东风湖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禁拆治违管控等情况的公开。重点抓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情况公开,特别是村庄规划、规范村民建房、“空心房”整治、农业产业特色小镇建设、移风易俗等情况的公开。扎实抓好现代农村、农业发展情况公开,特别是现代农业培育政策、农村土地流转、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村电网改造等情况的公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岳阳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公开。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情况公开,特别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河长制执行情况、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铁山库区保护、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省级海绵城市创建、大气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环保执法等情况。积极公开“化工围江”整治、落后产能淘汰、闲置低效用地清理等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铁山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全面小康幸福生活建设强化公开

(五)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就业扶贫“311”工程、“百企帮百村”行动、八大种养产业帮扶行动、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四大行动”等精准帮扶“十大举措”落实情况。(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淘汰落后产能、“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等方面信息;公开全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情况;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奖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债务限额、金额、品种、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情况,偿债资金安排等信息;及时公开电力、天然气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情况;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社会事业繁荣情况公开。依法公开教育体育方针政策、高考改革、阳光招生、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办学等情况。重点公开医疗卫生、医保社保、工伤认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文化建设、旅游开发、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事业情况。积极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重点推广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公开标准,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稳定社会预期强化公开

(八)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公开。接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作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及时征求社会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经济社会热点,要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有的放矢、言之有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四、围绕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强化公开

(十)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一件事一窗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服务下沉就近办、群众投诉马上办等“放管服”改革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等内容形成清单目录并及时公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十一)推进“三清单”梳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十二)推进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普惠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文件等。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落实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相关协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门户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通过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等措施,建成全市集约化的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实现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等功能。依托集约化平台信息数据资源,各类业务系统应作为政务服务内容整合至政务服务平台,与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衔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互动交流资源融通。(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十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要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更新同步。要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十五)抓好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工作。要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十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要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应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要运用信息化技术,夯实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