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 461414/2021-1785823 发布机构: 南湖发改统计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1-13 公开日期: 2021-01-1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1年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南湖发改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13 09:20 浏览次数: 1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订《南湖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发展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二)年度工作部署、规划和计划落实情况;

(三)人事任免;

(四)财政预决算信息;

(五)本单位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情况等;

(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主要是通过南湖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报刊、微信等其他媒体公开。公众可通过区发展改革局信息公开目录的导引,获取区发改统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湖新区管委会孔家垄路9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18: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30-8843016

传真号码:0730-8843016

邮政编码:414000

(二) 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南湖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ynanhu.gov.cn),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岳阳市南湖新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南湖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向受理机构送交。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3) 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