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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4432/2023-2000624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财政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3-29 公开日期: 2023-03-2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湖新区财政局机构设置

来源:南湖新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29 10:08 浏览次数: 1

一、机关职能

南湖新区财政局负责全区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全区的财政资金, 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财政局主要履行13项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其它有关政策。

2、根据全区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区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决算,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区级财力。

3、管理全区各行政部门、政法部门、文化、教育、卫生、科学技术等财政公共支出,监督指导行政、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4、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医疗保险(含公费医疗)等财务和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5、办理和监督国家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管理基本建设的财务工作,审批政策性基建贷款,审查自筹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并对投资使用效益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严格把好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

6、宣传贯彻国家财经税收政策,积极扶持和培植区内财源。

7、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经常宣传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

8、监督、指导国有企业财务工作,协调企业财务中的有关问题。

9、协调管理全区国有资产方面工作

10、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11、负责区管委会财政计划的制定,财政宣传、财政信息,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2、管理全区的收费工作,严格审核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标准,管好收费和罚没票据,加强执收工作监督检查。

13、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财经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南湖新区财政局内设8个股室,二级机构1个。

内设股室:

1、办公室

2、预算国库股

3、综合股

4、项目资金监管办

6、财监内审股

7、金融债务股

8、投资评审、政府采购中心

二级机构:

1、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工资统发中心合署办公)

2、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二)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文秘、保密档案、文件收发,会务、接待、办公用品购置、资产管理、安全卫生、计划生育、财政信息、财政宣传等工作。

2、负责本系统人事教育统计工作,组织全区财政系统双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全系统财政干部培训计划,做好全年财政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的调研工作;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党务、信访等工作。

3、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国库股:

1、负责分析预测全区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2、负责国库工作,及时调度资金,确保正常支付,做好与预算单位支付的相关对接工作,保证正常运行;落实全区总预算报表编制和汇总工作;

3、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汇编年度全区财政预算,组织编制、审核、批复区级部门预算。

4、提出政府总预算收支政策和编制指导意见。负责全区财政收支总预算编制,资金分配、平衡,组织预算资金调度,合理使用预备费,办理预算追加、追减,报表汇编。

5、负责制(修)订预算管理制度,指导全区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库。负责制定、落实区级财税征管部门财政收入奖惩考核办法。

6、负责转移支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算法》执行检查;承担向市人大报告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会同有关科室起草向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的预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等报告。

7、负责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8、负责开展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批复工作。组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组织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再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工作,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建议。

9、负责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指导和监督社会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

10、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股:

1、预测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形势,提出实施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重大财政改革方案研究。

2、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牵头拟订事业单位改革财政政策。参与机关事业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支管理工作。

3、责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拟订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组织协调区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4、对接行财工作,负责文教科事业、行政经费管理、支出报表编制,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对接乡财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和业务培训指导,乡镇预算的编制,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对接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事、农企单位经费财务管理,扶贫资金管理监督,农业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三农”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对接企业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汇编各种企业报表。对接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社保制度改革,离退休、卫生劳动事业及民政经费预算管理。对接外资股,世行贷款资金的报帐、提款、转贷、发放,财务管理,资金回收。

项目资金监管办:

1、管理区属经管委会批示成立须独立核算的各项目部,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开设专项账户进行核算,绩效考核等其他独立审计工作。

2、做好各个专项资金财务核算工作,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财务管理,配合应对各个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3、制定征拆项目成本核算审计工作方案,参与成本核算审迫蹋�

财监内审股:

1、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区各预算单位、各建设项目财务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相关情况,做好同级审计的相关准备工作;负责对全系统各项资金管理进行检查,对被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及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加强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

3、负责税政法规工作。负责收集、分析、反馈财税政策动态,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地方性税制改革和有关全市适用的税收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牵头建立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对我局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有关工作。

4、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区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全区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协助全区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全区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5、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债务股: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相关政策; 研究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监控防范地方金融风险等问题,提出财政应对政策和措施。

2、负责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统计、分析、评估、纠纷调处、资产转让、 划转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缴地方金融机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相关工作,拟订管理办法,提出中长期收支规划,承担预算初编工作;组织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决算工作。

3、贯彻落实地方金融类机构、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财政金融政策,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环境等财政政策。

4、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 编制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限额计划;拟订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政府性债务,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及债务风险评估,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参与政府债券计划申报、分配及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县市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5、根据授权,负责办理有关区级政府借款的谈判、协商、签约业务,并对借款的使用与偿还进行监督与管理。

6、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投资、政府采购中心:

1、负责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建立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质量考核体系。负责确定财政投资评审范围,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计划。

2、负责区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竣工决(结)算的评审工作,对财政投资项目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拟订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规章制度,承担部门预算项目审核工作,对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估,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4、负责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方案设计、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上限值、工程变更等环节的跟踪评审。

5、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研究拟订政府采购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核定和编制区级项目采购预算,落实政府采购项目计划,依法审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外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

6、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依法对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收集、统计、分析全区政府采购信息,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8、指导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1、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理会计事项,实行会计监督。

2、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3、认真做好各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财务处理及时、科目运用正确、信息规范完整,根据所管单位工作需要,及时向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4、监督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做好全区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和汇总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监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全区的资产采购进行了严格监管,并要求全区部分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月填报本单位资产相关情况。

2、加强国企管理,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

三、办公地址   

南湖新区管委会孔家垄路99号1办公楼三楼

四、办公时间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556357

六、人员分工

局长张国礼: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秦亚农:分管办公室、局机关财务、党建、人事股;协管国资中心、预算国库股

副局长李光荣:分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资股)、协管投资评审中心

副局长胡国红:分管综合股、项目资金监管办、财监内审股、金融债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