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南湖新区财政局负责全区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全区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财政局主要履行13项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其他有关政策。
2、根据全区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区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决算,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区级财力。
3、管理全区各行政部门、政法部门、文化、教育、卫生、科学技术等财政公共支出,监督指导行政、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4、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医疗保险(含公费医疗)等财务和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5、办理和监督国家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管理基本建设的财务工作,审批政策性基建贷款,审查自筹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并对投资使用效益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严格把好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
6、宣传贯彻国家财经税收政策,积极扶持和培植区内财源。
7、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经常宣传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
8、监督、指导国有企业财务工作,协调企业财务中的有关问题。
9、协调管理全区国有资产方面工作
10、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11、负责区管委会财政计划的制定,财政宣传、财政信息,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2、管理全区的收费工作,严格审核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标准,管好收费和罚没票据,加强执收工作监督检查。
13、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财经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南湖新区财政局内设10个股室,二级机构2个。
内设股室:
1、办公室
2、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3、预算股
4、国库股
5、债务股
6、综合乡财股
7、财政监督股(纪检监察、会管合署办公)
8、工资统发股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10、金融办(含协税护税)
二级机构:
1、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2、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二)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
2、起草和修改有关文件和制定机关制度;
3、督查、督办全局性、重点工作和有关会议决定事项;
4、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
5、信息宣传、新闻报道、有关人大、政协提案办理;
6、机要文件、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和上传下达工作;
7、政工人事、公务接待、后勤服务工作;
8、组织实施局机关党建工作、系统教育和培训活动;
9、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10、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投资预算评审中心:
1、负责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2、协助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3、共同负责财政评审制度制定和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财政投资结算评审中心:
1、负责项目结算评审工作;
2、协助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3、共同负责财政评审制度制定和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原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章作废,另重新配置预算中心公章、结算中心公章。
预算股:
1、制订全区预算编制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汇总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年度财政收支预算;
3、管理预算内指标,按程序办理相应预算调整事宜;
4、对接上下级财政转移支付工作;
5、管理区级预备费;
6、拟定区直预算部门、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各项经费预算支出标准;
7、审批预算指标项目库;
8、组织实施指标系统年度结转结余工作;
9、向市人大、区工委、区管委会报告年度财政预算编制草案,财政预算方案执行情况,财政年度决算情况;
10、联系财政审计工作;
11、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12、办理其他有关工作。
国库股:
1、协调市人民银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2、衔接和组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规范管理财政专户;
4、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5、规范全区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开设、撤销、管理工作;
6、负责资金调度;
7、办理非预算单位资金拨付工作;
8、负责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报告;
9、办理其他有关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1、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
2、督促区属国有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企业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管理区属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清算、组建企业集团和实行股份制改革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和合规性审核;
5、监督国有资产收益上缴、企业财务管理、企业重大投资运营决策工作;
6、拟订国有资产产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7、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作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过程的监督;
8、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9、配合做好“三资”清查工作,拟订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方案;
10、拟订执行清产核资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11、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债务股:
1、负责金融服务、风险防范工作,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
2、管理财政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3、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制度、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准确登记债务台账;
4、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综合乡财股:
1、制订区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工作;
2、负责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主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管理工作;
4、负责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管工作;
5、“一卡通”补贴发放工作及乡财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1、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政策制度;
2、负责单位资金管理、其他收入指标管理、支付审核工作;
3、代理部分区直部门(单位)账务核算,记账凭证和会计报表装订工作;
4、协同全区预算单位开展支付数据、指标使用、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核对工作;
5、负责直接支付业务审核、签章工作;
6、组织实施支付系统、核算系统年度结转结余工作;
7、负责预算一体化网络通畅、系统建设维护工作;
8、协同预算单位、国库机构办理单位零余额账户设立、变更、撤销工作;
9、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财政监督股(纪检监察、会管合署办公):
1、负责财政局内审工作;
2、协同区纪工委、巡察办对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3、监督中层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职工履职和廉洁从政工作;
4、参与对有关专项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审计清查工作;
5、负责区属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会计机构和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全区会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指导各单位贯彻落实强化财会监督工作;
9、负责有关税政法规工作;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工资统发股:
1、参与预算一体化工资系统建设维护工作;
2、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统发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吃空饷”、滥发津贴补贴、骗取退休金等清查工作;
4、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5、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税汇算及清缴;
6、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办事处、学校的工资审核工作;
7、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1、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的情况;
2、指导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湖南省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3、检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依法依规做出相应追责处理意见建议;
4、对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评价工作;
5、配合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财政部门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工作;
7、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金融办(含协税护税):
负责对接市金融办、市融资担保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岳阳监管分局。
三、办公地址
南湖新区管委会孔家垄路99号1办公楼三楼
四、办公时间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556357
六、人员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向勇
工作分工:主持区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亚农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党建、金融办、财政评审预算中心、工资统发股。联系南湖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琴
工作分工:协管预算股(与绩效管理、行政政法、教科文、经建、税政法规合署办公),分管国库股(与社保、农业、对外经济贸易、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分管纪检、财监。联系求索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新年
工作分工:分管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分管债务股、综合乡财股,负责综合规划、信息网络工作,分管财政投资评审决算中心。联系龙山管理处财政所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 胡国红
工作分工:负责重点项目账户收尾工作,专职配合保交楼工作的财务审计工作。联系湖滨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工作。
副科级干部 罗敏
工作分工:分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国资管理中心(与资产管理股企业股合署办公),工会、青年、妇联团工作。联系月山管理处财政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