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其它有关政策。
2、根据全区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区财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和编制年度决算,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综合平衡区级财力。
3、管理全区各行政部门、政法部门、文化、教育、卫生、科学技术等财政公共支出,监督指导行政、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4、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医疗保险(含公费医疗)等财务和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5、办理和监督国家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管理基本建设的财务工作,审批政策性基建贷款,审查自筹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并对投资使用效益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严格把好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
6、宣传贯彻国家财经税收政策,积极扶持和培植区内财源。
7、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经常宣传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
8、监督、指导国有企业财务工作,协调企业财务中的有关问题。
9、协调管理全区国有资产方面工作
10、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11、负责区管委会财政计划的制定,财政宣传、财政信息,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2、管理全区的收费工作,严格审核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对企业的收费标准,管好收费和罚没票据,加强执收工作监督检查。
13、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它财经事项。
二、局室结构及人员情况
南湖新区财政局内设6个股室,二级机构3个:
办公室、预算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资统发中心合署办公)、国资中心、投资评审股、政府采购中心、财监内审股、金融债务股、综合股
设局长1名,由张国礼同志担任,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长3名,由李光荣、秦亚农、胡国红同志担任。李光荣同志分管办公室、国资中心、预算国库股、综合股工作;秦亚农同志分管党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投资评审、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胡国红同志分管项目资金监管办、财监内审股、金融债务股工作。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企业编制4人,劳务派遣人员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