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区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监督支持下,财政工作紧扣“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为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和创新发展,财政职能充分彰显,财政作用充分发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一、2018年财政工作回顾
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全区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024万元,为预算的92.15%,同比增加436万元,增长0.64%。具体情况如下:
(1)收入分单位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64230万元,增加933万元,同比增长1.5%;财政部门完成4794万元,同比减少497万元,下降9.4%。
(2)收入分级次完成情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078万元(税收收入22284万元,占比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2%),为预算的86.71%,下降11.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5707万元,为预算的95.74%,增长9.1%;上划省级收入完成7407万元,为预算的98.44%,增长19.8%;上划市级收入完成8832万元,为预算的90.79%,增长6.5%。
(3)收入分性质完成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64230万元,同比增加933万元,增长1.5%,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93.05%;非税收入完成4794万元,同比减少497万元,下降9.4%。
做好预算收支工作的同时,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抓收支保平衡,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全年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和“营改增”后区级分成下降的现状,知难而进、主动作为,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努力减少政策性减收形成的收入缺口。一是强化措施抓征管。坚持定期会商、联席会议制度,预测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增收补欠对策,确保了财政收入均衡入库。二是细化落实征管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结合经济收入形势,分析税收结构情况,找准着力点和增长点,细化落实征管措施,加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主体税种的税收监管,做到“应收尽收”。
2、统筹盘活财力,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支出。2018年,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各级各项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力保障社会保障、环保等重点民生支出,全年民生支出比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73.1%。一是突出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安排资金6800万元,用于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安排资金5856万元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建设;安排产业扶持资金28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和技术改造;安排资金546万元用于教会学校文物保护管理。二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支持“全面改薄”,全区14个大班额已消除13个,5个超大班额全部消除,超计划完成2018年化解目标。三是兜底基本社会保障。拨付109万元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安排1385万元,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孤儿、优抚、社会救助等;安排资金272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二)注重抓监管求实效,理财水平有效提升
1、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会计核算监督质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准确把握财务会计制度,认真执行好部门预算,完善财务审核稽核制度,提升制度执行水平;抓好财务报销环节,规范支付核算报账程序,固化堵塞报销漏洞措施,严格控制好开支。
2、完善国库支付业务流程,提升国库支付运行效率。我局进一步总结经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防范因大额使用现金从而进行套现的风险,积极推进公务卡的办理,要求外出符合公务卡使用范围的要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实现数据及时对接。解决好银行、财政之间的数据对接问题,提高国库支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到及时清算。
3、开展全区非独立核算单位资产清查。11月开始,我局对全区18家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资产进行实物盘点清查。根据实物对照账目清点的资产共计1024.75万元。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资产管理认识理念淡薄,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职责不清。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主要体现在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低下、配置不均,移交与报废资产未办理手续等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将会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请示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及时处理相关财务账目。
4、开展全区范围内的往来清理。11月底,我局对全区历年来未及时处理的账目进行清理。并出具报告申请核销处理。其中,应收款项364.41万元,应付款项129.08万元。
(三)注重抓创新增活力,财税改革继续深化
1、完善国库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库资金拨付规定,完善财政业务操作规程;落实清理财政专户清理要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建立全面对账和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2、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18年我局按照财政改革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细化财政改革各项制度措施。一是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将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有机衔接,逐步取消专项收入以收定支规定;明确支出政策,围绕政策安排支出重点;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细化项目支出编制;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2018年统筹收回结转结余资金233万元。二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2018年度预算部门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开展2017年预算绩效自评,将所有预算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并制订我区《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三是提高预算信息公开透明度。依法依规在区管委会公众信息网站公开了2017年财政决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增减变化情况;公开了2018年财政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专项资金清单,打造了阳光财政,接受公众监督。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制定债务管理办法和预警机制,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清理规范融资平台举债融资行为,促进了区债务规范化管理和风险有效防范。严格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
3、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一方面严把报账关,提升会计核算质量。2018年我局继续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控制,1-11月份公务接待开支为70.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为39.74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4%和26%。另一方面我局进一步总结国库支付工作经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防范因大额使用现金从而进行套现的风险,积极推进公务卡的办理,要求外出符合公务卡使用范围的要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实现数据及时对接。解决好银行、财政之间的数据对接问题,提高国库支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到及时清算。
4、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一是强化服务水平,确保政府采购任务完成。我局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全力做好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完成各项采购任务。2018年政府采购任务完成如下:全区实际采购3916.36万元,节约资金95.6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4%。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1702.11万元,节约资金45.6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61%;工程类采购金额为1653.5万元,节约资金52.47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1%;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60.74万元,节约资16.8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92%。二是调整理念,完善机制,创新模式,切实落实“放管服”政策精神。在政府采购制度目标设置从"节支防腐"向"物有所值"逐步转变前提下,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须及时调整理念,完善机制,创新模式;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工作。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及时、内容齐全、操作规范能有效地促进政府采购更规范、更好。今年,我局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等后续内容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工作到位。
5、强化投资评审工作改革。2018年我局全力服务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建设,不断加大创新服务力度,评审总量持续增长,节支增收效果显著。截至2018年12月10日,预算项目数:110个,送审金额48064.6965万,审定金额42127.1663万,审减金额8043.2835万,审增金额8.4861万,审减率19.09%。结算备案项目数40个,送审金额1194.5829万,审定金额1000.7491万,审减金额193.8337万,审减率19.37%。结算项目32个,审定金额6890.8419万,审定金额5366.4857万,审减金额1524.3563万,审减率28.4%,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注重分析研究策略,债务化解更加有效
1、采取措施压缩政府责任支出,控制隐性债务增长。
一是停止一批实施缓慢的PPP项目,减少政府支出责任。停止岳阳市教会学校百年遗址、南湖•龙山国际旅游风情小镇、岳阳市南湖生态环境治理和旅游休闲综合开发、湖滨片区开发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等一批政府投资项目进展缓慢,尚在办理手续或处在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的项目,停止项目指挥部运转。通过调停5个PPP项目,减少政府支出责任585321.21万元,我区实施PPP项目形成的政府支出责任降低到了13569.92万元。
二是缓建一批无重大影响的市政建设项目。暂缓实施大桥湖路、党校路、马家屋路、茶山路、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已开工建设但停止后无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压缩未来基本建设资金预算。
三是调整压缩一批项目建设投资规模。根据本级财力和上级专项资金来源情况调整项目立项建设主体。调减黄梅港湿地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岳阳市南湖新区环南湖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岳阳市环南湖旅游交通三圈3个项目投资规模。努力减轻未来基本建设资金支出压力。
2、转换融资模式,停止使用政府购买协议融资,清理整改承诺函、担保函,减少政府责任风险。
一是环南湖交通三圈项目用土地抵押形式置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权利质押。南湖城投竞得岳土网挂2018-15/16/17号(原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一期349亩土地)和岳土网挂2018-18号(原配置给南湖新区的162亩土地)共4宗土地(总成交价款48.41亿元),以土地抵押置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权利质押,拟以4宗土地收益的90%和滚动开发取得的经营收益偿还该笔债务及市政府2012年配置的土地1418亩中的80%,目前尚未出让宗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除上缴中央、省提留及相关税费外,市财政不再参与分成,用于偿还该笔贷款;
二是岳阳洞庭湖(南湖)黄梅港湿地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以追加位于南湖天灯嘴的岳阳市国用2009第00168号宗地抵押方式置换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权利质押,同时与农发行协商,将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转换为企业经营性贷款,贷款规模从5亿元调减为3.5亿元。偿债来源是项目收益和企业经营收益;
三是责令南湖城投承诺不再使用政府购买协议融资,对已融资到位的资金,财政继续承担支出责任,并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控制资金使用用途。
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政府担保进行清理整改,区财政局、南湖城投多次与市金融办及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协商,对各银行出具政府担保整改函件,各银行收到整改函并出具了同意整改的回复函。
3、整理合并,完善南湖城投治理结构,推动南湖城投转型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讨论研究拟订了《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和市场化转型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于11月22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目前区财政局、区城投公司正按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初步方案为:一是组建新的区城投公司。区城投下设城市运营、文旅、商贸三个板块。城市运营板块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建设工程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各一家,文旅板块设文化传媒公司、旅游开发公司各一家,商贸板块仅设一家商务贸易公司;生态治理公司作为区城投名下子公司同时并入建工公司。二是融资贷款统一整合至区城投名下。将旅开投、天赋置业、南湖生态治理三家公司贷款转移到区城投名下,目前已分别与各贷款银行进行对接,其中除农发行同意将3.5亿元贷款转为经营性贷款,正在办理抵押手续外,其他银行对接情况不理想,我区拟向市银监局进行反馈。三是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在贷款转移后,旅开投、天赋置业将实行市场化运作。届时,区城投将转型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五)注重抓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牢牢把握国资监管的职责定位,从完善机制和规范程序入手,提升国资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夯实国资监管基础,理顺产权关系,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拍卖、拍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今年,中心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要求,完成了全区国有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清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省市财政局。同时每月按时向市国资委报送区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随时监控掌握。
二是今年由区国资中心牵头负责,与区属各有关部门,对全区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的清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数资产数据报表。
三是积极做好资产接收、购置工作,充实国资实力。2018年,在区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我区国资中心接收了岳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资产及相关资料;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对驻岳阳央企巴陵公司南湖社区物业管理资产进行了接受。对全区各部门申购置国有资产行为进行认真把关和审核,确保国有资产购入的质量及真实性。宏观限控各项资产购置成本,树立节简意识,从严审核查资产处置行为,合规处置国有资产。
(六)脱贫攻坚工作同步推进
2018年南湖新区财政局按照全区扶贫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分组合作,形成合力。将联点平江县咏生村贫困户与局机关工作人员结对认亲、落实包户,以组为单位开展扶贫工作。将任务落实到人头,集中资源形成合力、有效推动扶贫工作的开展。二是入户宣传,制定计划。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脱贫计划。每月入户走访一次,宣讲扶贫相关政策,交流思想,增进感情;随时了解帮扶对象在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2018年我局对1户贫困户实施技术培训资助,帮扶解决就业问题;对2户贫困户实施助学资助,帮扶解决子女就学问题;对1户贫困户实施医疗救助,帮扶解决因病致贫问题。经过不断的努力,2018年底3户贫困户圆满脱贫。
(七)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狠抓财政监管制度落实。
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抓好正风肃纪,巩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成果,加强日常教育提醒和批评教育,督促各科室、中心做好自查分析和整改自纠工作,推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三是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11月初我局派出4名青年干部赴南京参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处置专题培训班,学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处置;11月16日我局组织全区新会计制度培训,对《会计工作基础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新预算法》中新的变化进行了培训。新知识、新政策、新制度,着力提高职工业务能力,适应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财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少支柱产业,财政增收后劲不足。大部分基层财政经济缺少充满活力的、市场前景广阔的支柱产业,财源基础薄弱,可用财力极为有限,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财政收入保持连续增幅难度大。
二是财政增支多,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基础薄弱问题在短期内无法解决,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随着公共财政覆盖面的扩大,各项民生政策陆续出台,民生支出增支较多。科技、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刚性投入增加,财政要保证的重点支出项目越来越多,公共服务支出需求也大幅增长,财政支出压力有增无减。
三是税源结构不优,税收质量堪忧。从财政收入结构来分析,缺少支柱产业的经济结构决定了基层财政收入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的现状。
四是财政监管力度欠缺。由于我区财政所未纳入到财政局统一管理,区属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居委会(社区)和部分区直单位实施独立做账、独立核算,我局财政监管工作难以覆盖其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导致在财政监管执法上尺度偏松。
三、2019年工作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和财政工作的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进财税改革,坚持依法理财,严明财经纪律,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财政保障。
(一)完成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一是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监控,做到应收尽收,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拟安排74086万元,较2018年预计数增加4585万元,增长7 %。其中:税收收入69086万元,同比上年预计数增加5530万元,增长7% ;非税收入5000万元,同比2018年预计数增加115万元,增长2 %。一般预算收入28861万元,同比上年预计数增长1466万元,增长5%。。二是保障重点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35298万元,增加531万元,按上年预算数同比增长1.53 %。突出重点、调整结构、有保有压,确保扶贫、稳增长和民生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努力实现财政收支总体平衡。
(二)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
一是积极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对接,将我区财政自给能力低、财政平衡脆弱的实际困难向上级反映,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区域发展和其他补助等方面有所增长。二是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上上报力度,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立项,获取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是主动适应新常态,密切跟踪财政政策调整动向,加强政策研究,了解政策信息,结合实际,及时提出争取方向。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各项规定,坚决把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
一是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预算安排的约束,提高财政预算的统筹能力。
二是深化预算绩效改革,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统,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及绩效评价。全面推进第三方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是推进国库改革,积极开展支付电子化管理。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国库制度改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的一项系统工程。积极研究和草拟我区关于明确财务管理主体职责和规范财务支出行为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管理,转变监管方式,推行放管结合,压实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相继出台我区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监督办法、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效能和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确保我区国库支付电子化工作如期上线运行并取得实效。
四是稳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在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中,大力推广使用了《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脑票据,实现 “以票控费,以票管收”的目标。加强票据电子化改革的基础工作。抓好系统管理的调研,完成项目库建立,搞好数据分析和基础数据整理,初始化数据录入工作,为全面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首先是管,关键在严”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推动干部作风持续改善,不断提升财政干部形象。
二是加强财政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政职工干部的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扩大财政队伍,2019年拟公开招聘一批年轻优秀的财务人员,充实财政队伍力量,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岳阳市南湖新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