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制定南湖新区各单位“三定”规定的通知》(岳南编办〔2021〕8号)文件要求,农业委员会更名为农业农村局,加挂林业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一)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供销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田耕地建设与保护、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三资”监管、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民权益维护、渔业渔政、东洞庭湖水面禁捕退捕、养殖污染防治、动物防疫、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农业面源污整治工作、种质资源管理、外来物种管理、湖州管理所等相关工作。
( 二)区林业局
负责森林资源管理与行政审批、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防火、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林长制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及工作任务、监督林长制制度及工作任务的落实、承办林长会议、督促落实林长决定及交办事项、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履行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职能、办理涉林涉草相关案件、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行为等相关工作。
(三)区水利局
负责水资源调查、用水总量水量分配拟定及监督、水资源调度、供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禁限采、水土流失防治、水利工程运行、重要堤防除险加固、水利设施管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灌溉、辖区内水域及岸线管理、归口区级水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水行政许可政务公开、承办局行政工作、水旱灾害防治及监测预警等相关工作。
(四)乡村振兴局
负责乡村振兴、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厕)、村庄规划等相关工作。
(五)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负责南湖水环境治理协调调度工作,组织水环境治理物料、设施设备及服务的采购及管理。负责市南湖河长办及区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工作。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做好河长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完成上级或本级总河长、河长湖长交办的任务。负责河湖长制督办、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工作。
三、办公地址
岳阳市南湖新区孔家垄路99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五、联系方式
0730-8857363
六、人员分工
刘 洋: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张国强:副局长。分管农业农村、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毛昌华:副局长。分管水利、河长办、水环境、工会、党建工作。
方 勇:主任科员。分管林业工作。
高 艳:副科级干部。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