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南湖新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南湖新区门户网站(www.yynanh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南湖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岳阳市湖滨街道孔家垄路99号)领取。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南湖新区门户网站(www.yynanhu.gov.cn)
公民、法人或其者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南湖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南湖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南湖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南湖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二)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南湖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岳阳市湖滨街道孔家垄路99号 邮政编码:414000
办公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9:00-12:00、14: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0730-8857363 传真:0730-8857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