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现形成《2023年南湖新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南湖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730-8857363,邮编:4140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南湖新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开展了南湖新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主要通过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11条。
(二)组织领导情况。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安排。
(三)落实工作制度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了区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保密制度,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敏感信息、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以南湖新区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确定了网站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的信息报送和维护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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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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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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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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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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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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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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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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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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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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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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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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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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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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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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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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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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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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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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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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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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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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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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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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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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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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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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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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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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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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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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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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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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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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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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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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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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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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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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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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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较上年度有所提高,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等有待进一步提高等。2024年,我局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网上公布等群众普遍欢迎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工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岳阳市南湖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