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现形成《南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南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730-8845202,邮编:414000)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南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股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我局制定了《南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应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四原则,推进人社系统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使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并要求各部门(股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布网上公开办事指南、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清单、信息报送等信息公开工作。
(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为了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我局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一是进一步梳理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构,使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加便民。二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信息公开渠道作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各类会议,对事关民生的决策部署、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向公众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三是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四是利用专栏、电子显示屏、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南湖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条。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探索、完善网络理政长效机制,通过深入推动网络理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受理市长信箱4件,办理4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情况
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8年,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中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单位的共同推进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部门(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和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和执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和精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继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解决人民群众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个环节中各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网规范操作等内容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整体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岳阳市南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列》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5 |
单位负责人:张国礼 审核人:谢慧环 填报人:张蕾
联系电话:8845202 填报日期:2019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