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协调救灾、减灾、核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3、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
4、指导、组织、推动城乡居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5、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6、负责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7、推进殡葬管理;指导和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福彩发行;
8、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承办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法规与信访、老龄、计财)
1、负责宣传、信息、信访、档案、规划、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审计和监督、统计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老龄工作;指导老年人维权保障工作;
(二)基政股(基政)
1、指导、组织、推动城乡居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城乡低保、城乡医疗、临时救助、特困、救灾救济)
1、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
2、组织、协调救灾、减灾、核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四)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殡葬、流浪人员救助、孤儿补助、慈善、福彩)
1、推进殡葬管理;指导和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2、指导开展慈善工作;
3、负责福彩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