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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4363/2019-1637662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8-26 公开日期: 2019-08-26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湖新区民政局关于2019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通知

来源:南湖新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26 17:19 浏览次数: 2567

各街道(管理处) :

根据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岳民发〔2019〕32号)文件要求,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50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4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2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97元,城乡低保对象提标要在8月完成并在8月发放低保全时补发7月的不足部分,确保按时完成我区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实事任务。

 

 

南湖新区民政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