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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4363/2022-1900572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05 公开日期: 2022-01-0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湖新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南湖新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11:39 浏览次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本报告包括南湖新区民政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六大部分事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我局按照南湖新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3条。

2、落实工作制度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了区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保密制度,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敏感信息、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3、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以南湖新区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确定了网站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的信息报送和维护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2

0

150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 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不够全面。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

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民政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