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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3060111/2018-1403044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8-15 公开日期: 2018-08-15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湖新区规范办学行为“四个严禁”

来源: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08-15 09:45 浏览次数: 1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湘教通〔2018〕297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做如下“四个严禁”

一、禁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高考状元及高考升学率;

二、严禁对外发布高考录取榜,如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

三、严禁组织高考状元报告会等相关活动;

四、严禁以校友会、家长委员会名义以贺信等形式宣传高考成绩。

对于学校发生炒作高考成绩的情形,将约谈学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