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湘教通〔2018〕297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做如下“四个严禁”
一、禁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高考状元及高考升学率;
二、严禁对外发布高考录取榜,如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
三、严禁组织高考状元报告会等相关活动;
四、严禁以校友会、家长委员会名义以贺信等形式宣传高考成绩。
对于学校发生炒作高考成绩的情形,将约谈学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南湖新区教育文体科技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