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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573/2022-1906053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4 公开日期: 2022-01-24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湖新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

来源:南湖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1-24 10:42 浏览次数: 1

岳南办〔202119

 

中共岳阳南湖新区工委办公室

岳阳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湖新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

   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直单位、市直派驻单位:

现将《南湖新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岳阳市南湖新区工委办公室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1231


南湖新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办发电〔2021〕18号)精神,切实做好南湖新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简称“双减”)工作,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南湖新区教育优先发展,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肃整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办理流程,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体系,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机制,探索管理平台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 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一)规范学校日常管理。

1.规范制定作息时间。区教体局要指导学校科学制定学生作息时间,确保国家课程教学执行时间,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非特殊情况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寄宿制学校小学生就寝时间不迟于21:20,初中生就寝时间不迟于22:00;非寄宿制学校要指导家长参照寄宿制学校要求安排好学生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确保学生获得充足睡眠时间。同时,学校要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室外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引导学生校外体育锻炼和劳动实践不少于1小时,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

2.强化学生手机管理。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电子产品进入学校;学生确有将智能终端设备带入校园需求的,学校要做好管理工作,严禁手机入课堂,严禁通过手机布置任何作业或要求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完成各项作业。

3.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不得招收学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政策逐步缩减民办学校招生比例。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二)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1.认真落实教学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拔高教学和评价要求。教师要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严禁拖堂,严禁占用、挪用其它课程课时。小学新生实行“零起点”教学,基于学生认知能力开展有效


教学,加大课程整合力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科学开展质量监测。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改进考试方法,不出偏怪考题学校不得给学生排名,不得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公众平台公布学生成绩排名。

3.探索开展教育改革。组织试点开展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教材教辅征订的“五限”原则和“一教(科)一辅”规定,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切实加强教案学案管理,建立集体备课制度,合理设计学生作业。要紧扣群众关心的教学质量热点,分析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难点,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拟定试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改革方案,革故鼎新,创新创优,强化学校教学管理,优化教师教学方式,提升学生学习效率,加大名师、名校长的评选和奖励力度,逐步推进全区教育教学改革。

4.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切实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强化教师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非教育行政部门有与未成年人教育相关工作的,实行审批备案制。要建立健全学校和教师检查评比考核审批备案制度,对本区涉及学校和教师的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开展专项清理,对


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同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进行问题整改。

(三)科学设计学生作业。

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制度,建立作业公示平台,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难度,对作业数量严重超标和质量粗劣的教师进行约谈整改。课堂作业和家庭作业“凡布置必批改”,要及时全批全改,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不得强制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严禁要求家长点赞、投票、知识问答、转发各类信息等,切实减轻家长负担。

(四)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1.合理安排时间。鼓励全区各中小学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下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区教体局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岳阳市错峰上下学缓解城区交通拥堵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课后服务时间,初中可按照自愿原则开设晚自习班,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2.丰富活动课程。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指导学校科学分配好文化辅导和兴趣活动开展比例。

3.优化授课师资。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课程开设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的,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行业内专业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办或由校外培训机构承办课后服务工作,杜绝资本运作。

4.完善服务机制。区教体局负责每学期期初审批学校实施方案,监督课程开设,管理费用收支,落实财务公开、公示制度。课后服务严格按照政策标准执行收费和退费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费用发放以公益性为原则,专款专用,严禁巧立名目挪用或占用课后服务经费。区级财政对小规模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不足部分进行补足,保障小规模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五)完善家校协同机制。

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利用好家长学校网络平台和家庭教育网络指导平台,社区要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共同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要注重家校共育,指导和敦促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督促学生主动独立完成家庭作业。

三、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一)严格资质审批。

全面排查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二)规范服务行为。

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管理网络平台。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三)强化运营监管。

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理控制学生连续线上培训时间。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四、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区教体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对“双减”工作的指导,负责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含科普知识类)、面向成人学历提升教育助学机构的审批和监管。区党工委组织部(编办)要及时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齐补足教师编制,优先配齐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编制。区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推介工作。区党工委政法委要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驻区派出所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发改局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区财政局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等经费保障。区人社局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和晋级评优条件核定有关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管,会同教育、编办、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区民政局要协助做好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要负责校外托管(托育、早教)、教育文化(咨询、科技等)公司的审批和监管,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全面部署。

相关部门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加强学校工会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学校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

(二)健全联动机制。

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学校校长和培训机构法人是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自查,将“双减”工作内容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双减”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双减”家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共同推动“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

区办公室(督查室)会同教育部门强化对执行“双减”规定的督查力度,加大督查结果在教育单位综合评估中的运用。对落实不力,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学校、机构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