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现将《2023年南湖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岳阳市南湖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
2023年7月6日
2023年南湖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湘教发〔2015〕8号)等文件精神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要求,强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全面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确保我区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区教育系统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勇
副组长:李 钗 王为军 吴新平
成 员:骆志峰 李 强 范淑清 曾笛君 杨旭丽
马 琴 周 锴 李胥洪 邓正文 刘跃明
孙亚辉 闫建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生办),由李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招生工作。各学校设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二、招生原则
1.依法依规。全区各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和群众监督工作。
2.公平公正。严格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实行网络招生,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开。坚持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招生,互不享有招生权,同等对待、公平发展。招生结果公布后各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3.统一管理。全区各小学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区统一时间报名、统一组织审核、统一摇号公示、统一调剂派位、统一录取注册。公办小学招生按照“单校划片、分类申报、房屋锁定、依次招录、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统一报名,超员摇号”的方式进行。
三、招生办法
(一)民办学校
1.湘一南湖学校:不对外招收一年级新生。
2.博雅南湖学校:招收一年级新生,平台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数,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学位计划数,对已报名全部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二)公办学校
1.特别事项
本区实行网络招生,不接受线下报名,超过网络报名时间的不补报。招生的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父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本区小学按划片区域内第一类房户一致、第二类有房无户、第三类有户无房、第四类无房无户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全区各小学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各小学招收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已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不招收。
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交房时间须在2023年5月31日及以前,二手房须于网络报名之日(7月16日)前实际入住。
本区公办小学实行“房屋锁定”政策。招生范围内二手房(含继承、赠与)以原房主子女报名就读本区小学的,则自其报名入小学六年后,二手房子女方能申请本区小学学位,原房主中途转卖房产,原房主子女不享受直升对应初中名额;自报名入学本区初中三年后,二手房子女方能申请本区初中学位。同一业主的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
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籍须在本方案公布之日前迁至招生范围内自己名下的房产上。
投亲靠友和租房不作为招生依据。孤儿须提供直系亲属死亡证明。
适龄儿童学生申请提交的各项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不能顺利入学的,后果由报名申请人负责。
南湖实验小学接受第一类房户一致和第二类有房无户的学位申请,如还有学位,则接受第三类有户无房和第四类无房无户学生的学位申请。
2.招录顺序
第一批次:房户一致
A: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已迁入招生校划片范围内,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房产在该校招生划片范围内(含拆迁还建在招生范围内)。
B:适龄儿童随直系祖辈居住,祖辈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且为首任房主(含拆迁还建在范围内),父母在城区(楼区、经开区、南湖新区)无房产,适龄儿童户籍于2017年12月30日及以前落户在招生范围内,按第一批次录取。祖辈关系不明的提供父母出生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提供资料:
①家庭户口簿,户籍关系不明的提供儿童出生证明;②父母名下的水、电、燃气三样现场缴费票据(有不动产证的无需提供);③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当年各类自建手续凭据;拆迁安置户提供拆迁安置局当年的拆迁协议、安置房指标凭证或房产证两样;商品房首任房主提供售房合同、付款票据、交房手续三样;二手房主提供售房合同和付款票据两样。
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不在该校划片范围内,但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该校划片范围内购买住房。
第一批次招录完毕后剩余学位,按照由近到远(小区正大门至学校正大门的最近路线距离)顺序招录第二类,同一小区内的父母为首任房主的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以交付房产的先后顺序为招录顺序。
提供资料:同第一批次。
第三批次: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随直系祖辈居住,祖辈在招生范围有房产,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于六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迁入招生对象校划片范围内。
其他类型“有户无房”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入学。
提供资料:同第一批次。
第四批次:无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校划片范围之外,父母在招生校划片范围内有稳定就业,且持有范围内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学位紧张的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提供资料:①家庭户口簿,户籍关系不明的提供儿童出生证明;②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满一年(2022年8月31日前签发),且仍在有效期内;③适龄儿童父母合法有效的从业证明(含经商许可证、满一年的银行工资发放单等);④南湖新区社保缴费个人编号。
四、招生范围
湖滨学校小学部:咨询电话-13786057992(沈老师)
湖滨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
南湖实验小学:咨询电话-0730-2979999 0730-2282222(小学教务处)
京广铁路以东,曾家庄路以西,虎形路(东)及虎形山路(在建)以北,宜登路以南。
金鹗小学:咨询电话-15973011243(郭老师)
①德胜南路以西、云梦路以东、岳阳大道以南、求索西路以北;②刘山庙社区、麦子港社区和金锦社区。③求索西路以南、南湖以北、邕园路以西、云梦路以东。
畔湖湾小学:咨询电话-17718938610(高老师)
学院路以西、南湖以东、苏徐组(含)以北,奇西路以南。
郭镇小学:咨询电话-18152635311(吴老师)
龙山管理处所辖郭镇村。
双塘小学:咨询电话-13973067167(蒋老师)
龙山管理处所辖双塘村。
畈中小学:咨询电话-13617306057(荣老师)
龙山管理处所辖畈中村。
湘一南湖学校:不对外招收一年级新生。
博雅南湖学校:咨询电话-17752838008(胡老师)
优先满足中心城区学生需求,如招生计划未录满,可接受岳阳市其他县区报名。
五、招生程序
网上招生平台报名截止后,先进行民办学校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再进行公办学校预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继续参加公办学校审核派位。
1.政策公示(7月6日至7月14日):区招生办向社会公示阳光招生政策,各学校进行政策宣传,社区配合学校掌握新生动态,区招生办进行家长咨询答疑。
2.网上报名(7月15日至20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新生入学在线报名平台,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或由“湘易办”APP端“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入学”服务主题场景应用进入“南湖新区”的报名入口,在招生网站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将相关材料按平台提示拍照上传。学校在初审前进行预审,手动短信提示家长在平台提交需补交资料。
3.资料初审(7月21日至7月28日):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平台上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教育局复审。
4.现场审核(7月31日至8月4日,09:00-16:00):由于资料填报错误而导致对派位有异议的学生家长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送所报学校审核(复印件交学校)。教育局复审。
5.民办学校录取(8月15日至19日):民办学校摇号后被录取的学生,须在8月20日(09:00-17:00)到相关民办学校报到,确认入读,如因客观原因放弃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区学生,家长需提交书面申请,民办学校同意并签字盖章,报区招生办批准,统筹调剂到学位宽松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再按就近原则分配。因各种原因未到民办学校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学位,不再按就近原则分配。区外学生请到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县区教育局申请安排。
6.公办学校入户调查和派位(8月7日至11日):教体局将学生网上申报资料派位至各公办学校,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教育局派位。
7.公办小学录取(8月16日):教体局根据招生计划和审核结果,按照分类分批方式进行录取,并向家长发送录取短信通知。
8.报到注册(8月31日09:00):小学一年级新生凭录取短信通知,到对应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不保留学位。学校将根据家长在网络招生平台中填报的信息进行学籍注册,家长须确保网络招生平台中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今年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年,是全省重点攻坚实事之一,各学校领导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校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接收已划拨其他学校学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编设快班、好班、重点班等。
2.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生家长与招生入学有关的宴请和红包礼金,学校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生工作。家长须如实提供证件,并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信息而影响子女入学的由家长负责。
3.强化招生监督。招生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监督,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加强招生工作检查,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
区招生办咨询电话:0730-8737618
纪检监督:0730—8232138
阳光服务热线:0730—8849116
区招生办地址:南湖新区管委会一办公楼区教育体育科技局
注:1.本招生范围仅限2023年南湖新区小学学校招生应用;
2.根据各小学学校招生容量,招生范围可能调整。
3.报名通道:
(1)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进入。
网 址: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
(2)扫湘易办APP二维码通道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