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岳阳市南湖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主管全区教育、体育、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科技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全区教育体育和科技系统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体育、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科技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科技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4.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日常工作。
5.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区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科技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区教育体育科技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和指导学生资助和学校后勤工作。
7.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工作。具体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体育科技系统区管干部推荐考察和管理工作。
8.指导全区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区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国家、省、市运动会和承办区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区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0.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查处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1.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科技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和教育体育科技社团组织。
12.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13.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体科局设1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印鉴、信息、机要、保密、后勤、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工作,起草全局性文件,对各股室文件进行审核。承担教育科技体育新闻舆论、网络舆情、宣传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单位)档案工作。督办落实领导交办事项和有关会议事项。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牵头编写教育科技体育年鉴及教育科技体育志。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人事股:制定本区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协调人事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体育、科技系统人员的招录、调配、考核、奖惩、培训、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福利、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科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宏观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改革工作;配合、协调做好校长职级评审、管理工作。
3.计财股: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科技经费筹措、拨款、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制定年度预算;监督学校的各项资金管理及执行;协调和指导学校财务管理中心制定相应的规划;负责教育系统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等工作;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内审工作;监管全区学校收费工作。监管全系统物资采购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统计、固定资产统计、内控报告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学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学校帮困助学工作,
开展教育工会经审工作。
4.师训股: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业务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对学校组织开展的教师培训方案进行核准、备案;负责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培”、“省培”、“市(沧)培”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目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师风师德建设工作。
5.基础教育股:研究制订全区中小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分类指导、总结经验,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负责落实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指导中小学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征订;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学区划分;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教育、随迁子女教育等管理与指导;做好教育教学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承担机关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学前教育股:研究制订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导基层进行教育改革;抓好幼托一体化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协助抓好教师和保教人员的在职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承担民办幼儿园的申办审批、年检等工作;开展随迁子女学前教育管理与指导,组织保教人员专业培训;参与街道(管理处)对非法办学点的联合执法取缔工作;加强幼儿园招生入园管理与指导工作。
7.成职民办股:做好全区经营性民办学校的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按照权限审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
研究制订全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岗位培训和终身教育,抓好学历教育、成人基础教育和社区教育。
8.德育艺术股:研究制订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和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的落实。开展德育条线个人和集体的评优工作,负责学生行为规范、心理健康等教育。组织学生德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学校德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团队工作。指导学校政治课、品德与生活课、健康教育课、艺术课的教育教学工作。好学校特殊儿童教育、青少年维权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9.安全股: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科技系统安全工作。加强学校校舍、食品卫生、消防、教学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警校共育,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学校食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加强学校保安管理和培训工作,做好学校校安工程相关工作。抓好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及中小学生健康体质监测工作;抓好学校卫生防疫、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环保教育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邪禁毒、预防犯罪教育工作。
10.体育股: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和制定全区体育工作的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制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区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全区域内体育事业的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区学校、青少年体育工作。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区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和裁判员队伍建设,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制定全区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计划及管理办法,组织和承办区市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指导体育宣传工作、调研工作。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参与拟订全区体育设施和场所的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和使用。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依法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11.科技股: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订全区科技成果引进、推广、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成果的评价和管理,科技统计以及技术市场工作,开展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示范、推广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本区先进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前期论证、评估。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负责全区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全区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各类创新活动。加强各类科技机构的管理,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全区科技创新工作。
12.项目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教育、体育科技、事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规划。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科技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科技项目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教育、体育、科技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督查教育体育科技系统各类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安全。
13.党建办: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系统共青团工作。负责局党委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公文。负责本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统内基层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做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学习活动。
14.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体育、科技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局室任命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检查教育、体育、科技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违纪案件,检查教育、体育、科技系统重大复杂的违纪案件;调查教育、体育、科技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协助局党委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科技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受理教育、体育、科技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和控告;受理党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15.监察审计股:负责系统内监察审计工作。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洁教育。负责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负责系统内行政效能和行权运行的监督,履行内部审计职能,负责对内审监督对象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审查和评价。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问题。
16.信访股: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科技系统信访和群众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信来访事务和矛盾纠纷调解,办理上级机关、区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排查不稳定因素隐患,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督办重大信访案件,负责协调涉稳事件的应急处理。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17.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体育综合改革、拟订教育、体育、科技政策措施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教育、体育、科技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教育普法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教育、体育、科技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教育、科技、体育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工作。指导学校突发事故调处,依法维护学校、师生、校产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各类案件。负责行政服务窗口工作、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工作。
18.督导室: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对本区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对本区管理教育工作的情况实施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开展评估和实施督导;对本区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督学进修,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
19.工会: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科技系统工会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科技系统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推行教代会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按照《工会法》、《工会工作条例》的精神,抓好师德教育工作,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和指导,确保工会维护职责的落实;贯彻《教师法》,落实生活保障和“送温暖”工作的实施,组织好职工生日和健康检查工作,关心职工工作、劳动条件的改善,完善职工的保障机制;抓好职工之家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建设;保障职工的生活福利,协助有关科室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三、工作分工
杨 浏 区教育体育科技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李 钗 区教育体育科技局副局长 分管学校财务管理中心、工会
王为军 区教育体育科技局党总支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技、体育、安全、信息技术、党建纪检、计财、统计、规划建设、扶贫、绩效考核、重点民生实事工作
吴新平 区教育体育科技局党总支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审计、科协、师训工作和学生资助中心
倪 啸 区教育体育科技局主任督学 负责求索教育基金会、基教、德艺术教育、学校文明创建工作
易爱明 区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负责教科所日常工作
骆志峰 区教育体育科技局党总支成员、办公室主任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舆情信访、教育阳光服务、督导评估、关工委政务公开、跑改工作
陶 军 负责安全、卫生、校车、信息化、仪电装备、扶贫工作
陈洁璇 负责科技、统计、计财、涉税工作
李 哲 负责体育、党建(含共青团、少先队)、纪检工作
彭 涛 负责人事、审计、职业和民办教育、教师股工作
黄 玲 负责办公室、宣传、舆情信访、政策法规、教育阳光服务、督导评估、关工委、政务公开、跑改工作
李 俊 负责基教、德艺术教育、学校文明创建工作
田 甜 负责学前教育、科协、师训、学生资助中心工作
汤 莉 学校财务管理中心和求索教育基金会会计
隋 静 学校财务管理中心和求索教育基金会出纳
张 魏 学校财务管理中心和求索教育基金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