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区直单位、市直派驻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湘办〔2018〕41号文件)的通知,《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已经区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岳阳市南湖新区工委办公室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一 |
李运帷 |
工委书记 |
1.履行全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2.把安全生产纳入区工委议事日程和向区工委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年主持召开区工委会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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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把安全生产纳入工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支持管委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1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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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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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动安全生产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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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纳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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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生重大或其他性质严重的群死群伤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二 |
雷 欣 |
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
1.履行全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2.把安全生产纳入管委会重点工作和管委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年主持召开区管委常务会议或专题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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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区管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制定区管委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管委会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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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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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及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和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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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含涉险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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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任区安委会主任,领导区安委会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三 |
李征兵 |
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副主任 |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2.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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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监督分管领域相关场所的安全检查,协调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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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支持管委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三 |
李征兵 |
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
5.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
6.协助区工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区工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区工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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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协助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担任区安委会第一副主任,负责领导区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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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职能职责、机构编制、安监队伍建设、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投资项目以及提请区工委会会议、管委会会议审议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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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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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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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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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四 |
李精明 |
管委会副主任 |
1.担任区安委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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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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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疑难问题。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支持分管行业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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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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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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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含涉险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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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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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联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五 |
苏正明 |
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
1.担任区安委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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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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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疑难问题。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支持分管行业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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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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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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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含涉险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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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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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联点求索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对联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六 |
姜 华 |
工委委员、 总经济师 |
1.担任区安委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 |
|||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
|||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疑难问题。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支持分管行业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
|||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
|||
6.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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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含涉险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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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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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联点月山管理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对联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七 |
方克君 |
工委委员、 管委会副主任 |
1.担任区安委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 |
|||
3.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
|||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疑难问题。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支持分管行业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
|||
5.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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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
|||
7.分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含涉险事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
|||
8、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八 |
甘 磊 |
工委委员、组织部长、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 |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 |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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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支持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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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指导组织部门支持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领导班子和机构队伍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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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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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将统战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研究、部署、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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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联点南湖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对联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九 |
张朝东 |
工委委员、 政法委书记 |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 |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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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体系,作为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的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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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督促司法机关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司法机关落实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支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厉打击阻扰和干涉依法调查处理工作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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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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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联点湖滨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对联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
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作职责 |
十 |
郑 星 |
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
1.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以上。 |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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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支持并监督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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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以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实施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乱作为、不作为、不认真作为、慢作为等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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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腐败问题、失职渎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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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联点龙山管理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对联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