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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52272/2019-1629638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安监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11-27 公开日期: 2019-11-2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湖新区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来源:南湖新区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9-11-27 10:43 浏览次数: 1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我区森林防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预防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雷欣任组长,区工委委员、总经济师姜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农委防火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委员会主任何征雁同志兼任。

(二)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警报。

2、森林防火特护期要加强值班调度和应急值守。“12119”值班人员要负责24小时值班,保持24小时全天候监看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各办事处(管理处)防火办也要落实值班人员全天候监看值守。如遇防火形势严峻,区农委将由区森防指带班领导统一调度,加强、补充值班调度和应急值守力量。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当地乡镇、村干部组织实地核查,原则上要立即反馈。对于偏僻地方,必须在1小时内反馈区防火办。

(三)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全面停止炼山等生产性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森林防火特护期要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所有护林员、巡山员等要合理安排节假日,做到节假日期间有人在岗巡查;乡(镇)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区森防指、街道(管理处)森防指对护林员实行电话抽查,并按一定比例到重点乡镇、重点地段明查暗访,实地督查。

3、加强对“痴呆傻”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春节期间上坟等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重点地段、易发山火的区域要严防死守。

(四)应急准备

1、区农委对各办事处(管理处)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用书面材料迅速报区防火办。

2、各森林防火重点办事处(管理处)和其他重点管理单位要制定森林防火特护期间扑火专项预案,充实物资,加强演练,确保扑火需要。

3、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办事处(管理处)书记、主任、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不得随意离开管辖责任区,要加强领导,并确保24小时开机。

4、各办事处(管理处)所有扑救队伍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从区森林防火办掌握的所有扑救队伍名册进行调度,投入火灾扑救。

5、重大节假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区防火办每天安排1名值班主任、1名值班干部值班,报市森防办备案;办事处(管理处)必须安排1名领导和1名干部值班,报区市区森防办备案。以此类推到基层。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重大节假日及森林防火特护期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办事处(管理处)每天17:00向区防火办报告值班情况。

2、强化火情调度。各地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区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每1小时报告一次(包括火灾扑救调度和进度,火灾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半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会商处理。

2、靠前统一指挥。办事处(管理处)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办事处(管理处)必须成立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火场指挥扑救;根据国家、省、市预案要求到达的领导负责协调、强化、督促指挥扑救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发生森林火灾,办事处(管理处)半专业队和所在的村、社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为第一梯队,区专业队、半专业扑救队伍以及其他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为第二梯队,发生火灾县市区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及其它扑救增援队伍等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

2、区内跨区域增援力量。本办事处(管理处)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管委会根据火情判断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动区级或其他办事处(管理处)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

3、申请跨设区市增援力量。需要从省级和外市调用扑火力量(包括飞机和武警森林部队等)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申请。

(四)火场指导

发生森林火灾的办事处(管理处)、村领导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办事处(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扑救,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须派出工作组协助指挥扑救工作;6小时未扑灭的管委会领导要赶赴现场加强扑救调度;12小时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岳阳市政府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市、区、办事处(管理处)发生边界火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和扑救工作。春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12小时后仍未扑灭的,市林业局领导按岳市森防指[2017]3号督查责任区赶赴现场,督促、协调火灾防控处置,加强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五)严肃查处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火灾发生后应及时出警处置,第一时间排查火灾线索,收集现场证据,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坚决做到严格依法打击处理。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