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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52272/2020-1678028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4-21 公开日期: 2020-04-2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南湖新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21 16:11 浏览次数: 1

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和省、市关于防汛抗旱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制订了《2020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抓好落实。

附件: 2020 年全区防讯抗旱工作要点

 

 

 

南湖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现根据我区实际,提出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水旱灾害,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夺取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总体目标

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遇设计标准内洪水时,不溃一堤一垸,不垮一库一坝,保证重要城镇和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遇超标准洪水时,保证重点堤垸和重要交通干线安全;确保遇暴雨山洪时,避免群死群伤;确保遇中等程度干旱时,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确保遇严重干旱时,生活用水基本有保障。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努力把水旱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实行区、各办事处、管理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合力。

四、主要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部署,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上下一体、纵横联动的防汛抗旱新格局。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气象信息、江河湖库雨水工旱情、山洪与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办)牵头,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职责落实。

二是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调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成员单位,细化单位职责,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会商研判。统筹做好工程抢险、山洪与地质灾害防御、城镇排涝、搜救转移等工作,摸清部门和企业专业队伍底数,统筹配置人员力量,加强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织开展演练。统筹抓好物资保障,建立装备、物资快速投运工作机制。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成员单位调整、专业队伍台账建立。

三是建立调查评估机制明确调查评估工作框架和程序,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水旱灾害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及处理建议报同级党委政府。强化调查评估结果运用,调查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建立调查评估工作程序在4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强化组织部署。适时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防指成员会议、形势分析和督查督导等专题会议,积极主动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在推进建章立制方面,科学合理编制防指工作规则、防办工作规程,进一步细化、优化工作流程。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负责落实。

(三)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做到一级抓一级,将防抗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堤防、水库、山塘、尾矿库和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易涝区等重点防守对象要逐处(点)落实完善的防汛责任体系。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务分工: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落实。

(四)全面加强宣传。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要事件、重要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举旗帜、展形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牵头,各办事处、管理处宣传部门参加,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落实。长期坚持。

(五)全面筑牢防汛抗旱人民防线。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推动防汛抗旱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防汛抗旱基本知识和防灾避灾常识,开展常态化防灾避险应急疏散演练,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长期坚持。

(六)全面做好汛前准备

1、坚持防患于未然,按照工程准备到位、物资准备到位、队伍准备到位、预案准备到位、培训演练到位的要求,全面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程准备做好水利工程、城市排涝防水工程、交通干线、电力设施等重点防范目标的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和整改。各类在建涉水工程、水毁修复工程,汛前要形成防洪能力;确实难以完成的,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应急度汛预案,确保度汛安全。

任务分工: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财政局(国资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落实。

2、物资准备要严格落实省防办《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湘防办函( 2020 )3号),准确掌握本辖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分布情况,做好物资设备管理及维护,建立详细台账。重要工程、重点部位预置足额抢险物料,提前制定“以车代仓、以船代仓”方案,大水到来之前抓好落实,提升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效率,确保有备无患。

任务分工: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落实,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队伍准备推进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基层和社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抢险救援体系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采取与地方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和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等方式,发挥好各方面力量作用。统筹规划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整体布局,精准部署救援力量和装备,形成“保证重点、辐射周边、相互策应、网状覆盖”的靠前布防格局。统筹制定巡堤查险队伍安排方案,形成职责明晰、反应迅速、无缝对接的防御体系。要摸清抗洪抢险、抗旱应急队伍底数,尤其是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突击力量,建立健全各方力量应急调度、工作联络制度,建立相应台账。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队伍摸排、建立台账等工作。

4、预案准备指导协调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编制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完善配套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南湖新区防汛应急预案》《南湖新区抗旱应急预案》由区防办负责编制和修订,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各类堤防等防洪工程应急抢险预案由工程管理单位或部门组织编制。区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区级防指组织编制,报区管委会批准;具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办事处、管理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办事处、管理处负责组织编制,报区级防指批准。

任务分工:区防办牵头督导,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组织部署,各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5、培训演练实施“防汛抗旱培训工程”。以防汛抗旱基本知识和组织指挥要点为主要内容,区防汛抗旱业务骨干在内百名左右人员培训。各办事处,管理处负责防汛抗旱业务骨干在内千名左右人员培训。全面加强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综合演练和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型水库下游、蓄滞洪区演练或推演,提高防汛抢险、应急转移实战能力。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有防洪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防汛抗旱需求,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任务分工:区防办牵头督导,办事处、管理处防指及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各办事处、管理处各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展上述工作,争取4月底之前完成。

6、汛前检查对工程及非工程设施、责任落实、人员物资储备等进行检查,发现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因客观原因,汛前确实难以完成整改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做好应急度汛预案,并严格执行。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七)全面做好水旱灾害防御

1、严格值班值守在汛期(4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启动应急响应后,按响应级别加强值班值守力量。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及成员单位具体负责。

2、强化测报预警加强对汛期天气形势和水情、旱情形势的预测预报,当预测可能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超警戒及以上水位洪水、严重枯水时,及时向同级防指报告。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及时发布预警。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水利、自然资源、气象部门按职责落实。

3、及时会商研判根据天气、降雨、洪水、内涝、台风、干旱的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灾害,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商分析。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负责,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4、启动应急响应根据防汛抗旱情势及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程序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全面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对防范工作。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负责。

5、强化应急调度当洪涝、干旱灾害达到一定影响程度 或级别时,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强化调度各方力量和资源,按规定程序做好水工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等的应急调度,组织开展险情抢护。组织开展人工增雨,对遭受干旱地区的调水和生活用水困难群众的应急送水工作等。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牵头负责,各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旅发委(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局(国资委)等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6、加强避灾转移根据预警信息及时组织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地带、蓄滞洪区、水库及尾矿库下游受威胁群众应急转移,妥善安置。

任务分工: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落实。

7、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湖南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范围与标准)》,做好灾险情上报工作。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及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

8、做好督查督导。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负责督导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成员单位负责督导本系统、本行业的防汛抗旱工作。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及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9、做好灾后救助根据灾情按程序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紧急调拨救灾物资,确保灾民基本生活稳定。

任务分工:区、各办事处、管理处防指负责落实。

(八)全面做好调研总结

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对防汛抗旱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应对之策,呈报党政机关和上级防指。

任务分工:各办事处、管理处防办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