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管理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推动工作落实。各办事处、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办事处、管理处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20年12月20日前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办加强综合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南湖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树立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源头治理,全面系统、精准精细、较真碰硬推进工作,坚决防控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持续“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南湖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办事处、管理处、各部门单位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分级组织、分期分批开展对新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轮训,提升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和工作摆位,切实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区工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办事处、管理处分级负责)
2.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照各项改革任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适时组织开展对前期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3.认真谋划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全力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全面落实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内容,做好“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中安全生产规划调研起草制定颁布工作,推进能源、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文化旅游、农林水利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十四五”专项规划起草工作。(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着力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巡查考核等“组合拳”,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及《岳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等重要文件落到实处。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每半年举行一次述职,推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安委办督促,各办事处、管理处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5.着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出台《南湖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理顺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其他新领域新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边界;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区安委办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6.着力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巩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成果,采取培训、辅导、述职、处罚、“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等系列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主动抓安全。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推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讲安全课”,纳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和企业教育培训执法检查重要内容。推广“一会三卡”(班前会、隐患卡、动工卡、应急卡)制度,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时空环境)本质安全建设。组织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考试成绩向全社会公布。理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二级标准化创建与企业工伤保险、安责险、行政许可等挂钩的激励措施,增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内生动力。督促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及其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人社局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考核。适时启动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统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含消防、森林防灭火)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巡查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巡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大激励和鞭策推动力。(区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8.强化事故调查处理问责。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推动落实“行刑衔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格实施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建立健全事故整改评估机制,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对近三年发生的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纪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辖区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9.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坚持源头防控,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和危化企业“过筛子”行动,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以加强流向管控为重点,继续着力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区应急管理局、区旅发委、区发改委、区住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力“打非治违”,严防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严防外地流入非法生产经营。(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城管局等分工负责)
10.狠抓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突出“人、车、路、企、政”等方面,扎实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整治“两客一危一校”交通隐患,超限超载,“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旅游运输车漏管失控,“百吨王”、变型拖拉机违法运输,以及车辆生产、销售、维修环节监管缺失、“大吨小标”等问题;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一批事故风险突出路段安全隐患;重点查处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渣土车、电动车野蛮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各办事处、管理处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整治马路市场安全隐患,对省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马路市场,以及在城区占用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各类马路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马路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理和整治马路操场安全隐患。(各办事处、管理处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旅发委、区住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南湖交警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严厉打击船舶脱检脱管、非法挂靠经营、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船舶违反禁限航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运砂船、渔船事故。(区农业委负责)。巩固高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健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开展普速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治行人、牲畜、车辆上道,损毁防护栅栏(墙),以及沿线施工现场、违章建筑、违法侵占、残破建筑、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农用薄膜、塑料大棚、露天垃圾消纳场、广告牌、彩钢瓦等易影响列车行车安全的隐患问题,净化铁路安全环境;严厉查处公跨铁立交桥超载超重超速违法行为,加大城市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各办事处、管理处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1.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桥梁隧道、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水利、电力、公路、铁路建设、市政等工程,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推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工作。(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委、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防范和化解城市重大公共设施安全风险。(区城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推进消防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全力开展 “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地下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各类经营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农村团寨等高风险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不安全取暖等突出风险,以及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火灾及“小火亡人”、“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继续推进“智慧用电”推广运用,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楼区消防救援中队、区旅发委、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交通)局、区旅发委分工负责)。开展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以冶金、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旅发委等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渔业融合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区市场监管分局、区旅发委、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区卫健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特别是对加油加气站等分布范围广、位置敏感、事故危害性大等场所的防雷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对新事物、新业态的安全生产形态研究,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全面防范化解新领域安全风险。(区旅发委、区教体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4.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坚持安全监管“三个同行(与专家同行、与执法同行、与媒体同行)”,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办事处、管理处负责落实)
15.持续推进企业“双预防”机制建设。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油气管道、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推动企业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参与风险排查、辨识和评估工作,建立风险数据库,绘制空间风险四色图,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将风险挺在隐患前。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企业全员参与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坚决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办事处、管理处负责落实)
16.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对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要求,围绕城市工业风险、城市运行风险、城市公共风险、城市自然灾害风险等方面,区直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逐条逐项地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加强风险管控,着力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区住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旅发委、区市场监管分局、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牵头,各办事处、管理处负责落实)
17.加强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监管。加强对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监管检查,严格落实农村建房、修路、架桥和农田水利建设、种植养殖等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及“空心房”整治、扶贫攻坚、移民搬迁等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职责,杜绝漏管失控引发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加强对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农民工安全素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区农业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加强监测预警,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重点强化对水灾、旱灾、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气象灾害等灾种的监测预警,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监督检查中加强安全防范,推进大型地下非煤矿山采空区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开展森林火源管控专项治理,加强会商研判,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区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四、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19.继续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监管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按照 “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要求开展计划执法。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信用管理,通过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在县市区和重点行业部门按照“三比三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监管执法月度讲评、排名、通报,推动各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区安委办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城管局、楼区消防救援大队、南湖交警大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落实)
20.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服务和执法保障。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保障。合理划分区、办事处、管理处两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进一步理顺各类安全监管执法体制。(区编办、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创新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三湘行”“全国消防安全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利用南湖新区公共号、区政府门户网站、社区宣传栏、应急广播“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区工委宣传部、区旅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教体局、区政法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示范乡镇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深化公路水运、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平安校园等示范创建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农业委等各部门分工负责)
23.加快科技兴安,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关键工艺、装备和技术创新研发的支持,鼓励和推进危险工艺工序自动化控制、智能化生产。加快推进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督促所有三等以上尾矿库联网监控实现全覆盖,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深入推进“道安监管云”“两客”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运行,实现对“两客”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建设,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结合“智慧岳阳”建设,加快建设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应用信息化平台,推进职能部门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构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精准分析、科学决策、高效指挥平台。(区应急管理局、区旅发委、区住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发改委、区教体局、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强化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开展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按标准设立消防救援站;开展以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质、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示范行政村(社区)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并依托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同步建设村寨志愿消防队伍,夯实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各办事处、管理处牵头,区编办、区应急管理局、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继续做好《南湖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发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内部举报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社会监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落实安责险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5.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的体系建设,完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建成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预案能用、管用、好用;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和常态化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和主力军作用,建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工程抢险、水上救援等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指导加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加强应急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应急工作上下联动,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交通)局分工负责)
六、着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26.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将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担当作为,争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7.提高安全监管队伍履职能力。推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大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继续组织区、办事处(管理处)、社区三级安全监管人员分期分批入校进行集中轮训,大力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履职能力。(区应急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