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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52272/2023-2027310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10 公开日期: 2023-01-1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23年南湖新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南湖新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09:33 浏览次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岳阳市南湖新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区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二)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年度工作部署、规划和计划落实情况。

(四)人事任免、任前公示、招录信息、教育培训。

(五)财政预决算信息。

(六)本单位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情况等

(七)业务通知、公示公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公开时限:本单位主动公开的南湖新区信息,自南湖新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应当是提供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