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南湖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南湖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根据南湖新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行的。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在南湖新区门户网站公开和发布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3条,其中工作动态采纳37条。
(二)组织领导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旅游发展委员会成立了由局长亲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安排。
(三)落实工作制度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了区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保密制度,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敏感信息、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以南湖新区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确定了网站信息员,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的信息报送和维护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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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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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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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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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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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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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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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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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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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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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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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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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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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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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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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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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形式便民性仍需进一步提高,相关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全面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内容,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着重加强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信息的配套解读工作。
(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