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管理处党工委,区直单位、市直派驻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
区党工委同意:
何奇同志任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婷同志任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建琼同志任区纪工委监工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亦龙同志任区党工委政法委政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立同志任区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区民政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周新年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国红同志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周玉芳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彬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正科),免去其湖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向娟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李崇宇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湘陵同志任区文化旅游招商局副局长,免去其南湖街道劳动保障站站长职务;
免去江科庆同志区文化旅游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黄涧菲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潘亮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湖滨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王锋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政工室主任,免去其区景区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海翔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求索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周明岳同志任区信访局局长、区办公室副主任(兼),免去其南湖公园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提名李小君同志为区总工会副主席候选人;
提名刘平同志为区残联理事长候选人,免去其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正科)职务;
提名邓超同志为区科协主席候选人,免去其龙山管理处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提名免去周正阳同志区科协主席职务;
提名李娴同志为区计生协会会长候选人,免去其区卫生健康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甘亚辉同志任区政务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任重同志任区征收补偿安置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月山管理处党工委委员职务;
殷王伟同志任南湖公园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区信访局局长、区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王佳秀同志任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党工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方帅同志任南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明境同志任南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拓同志南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任俊同志任南湖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其月山管理处党工委委员职务;
周媛同志任求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利华同志任湖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曹剑同志任湖滨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其龙山管理处党工委委员职务;
刘志勇同志任湖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铂雅同志任龙山管理处党工委委员,免去其南湖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胡慧同志任龙山管理处党工委委员,免去其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高龙同志任龙山管理处党工委委员,免去其区征收补偿安置局副局长职务;
刘文宇同志任月山管理处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以上提名任免的职务,请按有关章程规定办理。
中共岳阳市南湖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