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主体: 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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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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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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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制发或牵头起草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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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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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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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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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以及机关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主要领导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等;内设机构的名称及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综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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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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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年度性工作规划计划和成果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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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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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公开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上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批准(批复)后20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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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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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以及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进行公开。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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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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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常务会议相关内容(涉密事项除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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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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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第二部分第(一)条第4点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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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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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情况。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综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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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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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全体会议相关内容(涉密事项除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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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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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当年区政府各项工作,汇报政府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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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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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文件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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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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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政府网站 | 每年4月1日之前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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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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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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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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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服务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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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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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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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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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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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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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制发或牵头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规划、重大措施等,对制定背景、依据、目的、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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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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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全文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文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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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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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进行主动回应。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 政府网站 |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 总值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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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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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