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直属机构 > 区征收补偿安置事务中心 > 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 43060111/2018-1465758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02-23 公开日期: 2018-02-2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8年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 发布时间:2018-02-23 09:08 浏览次数: 1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主动公开本机关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工作报告(总结);

4.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的会议和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领导同志出席的内事、外事活动信息;

5.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主要是通过南湖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征收补偿安置局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南湖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ynanhu.gov.cn/)开设区征收补偿安置局信息公开目录,公众可通过区征收补偿安置局信息公开目录的导引,查找区征收补偿安置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栏目导引:点击某一类目,可显示该类目的所有信息;点击类目前的“+”号,可展开下一级类目列表。

2.信息搜索:设有正文、名称、文号、发文单位、主题词及年份等多种查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查询。

(三)主动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受理机构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和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具体如下:

受理机构: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二办公楼)7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30-8605508

传真号码:无

邮政编码:414000

(二) 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南湖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ynanhu.gov.cn),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岳阳市南湖新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南湖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向受理机构送交。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岳阳市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