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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246/2019-1536984 发布机构: 南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5-23 公开日期: 2019-05-2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9年南湖新区禁拆治违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南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19-05-23 08:30 浏览次数: 2091

  为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深入推进南湖新区禁拆治违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经南湖新区工委、管委会批准,结合我区禁拆治违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湖南省县城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2019年岳阳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实施方案》和《南湖新区深化城乡环境整治推进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基本思路、基本目标,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全力打赢违法建设攻坚战,推动南湖新区城市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区禁拆治违工作要紧扣“新增违法建设为零、存量违法建设清零、村(居)民建房零违规、2018年航拍违建图斑处置、‘四拆除’房屋处置”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禁拆治违工作系列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建立防控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清零目标任务。南湖办事处、求索办事处、湖滨办事处、龙山管理处、月山管理处2019年底要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清零工作,已完成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防控违法建设长效机制,总结经验,继续强化监管。

  三、工作安排

  (一)深入宣传,明确责任(1月-3月)

  各办事(管理)处要及时召开禁拆治违专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禁拆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宣传车、广告牌、慰问信、横幅标语、新闻媒体、微信互联网等加强宣传,做到对违法建设不敢想、不敢做、不敢碰,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辖区内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抵制违法建设,推动成建小区、城乡接合部全面扼杀违法建设的良好局面。各单位要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禁拆治违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人到事,做到巡查防控网格化,信息共享化,保障措施制度化,推进禁拆治违工作全面落实。

  (二)集中整治,依法拆除(4月-11月)

  制定预案,强化举措,联合规划、国土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规依程序坚决落实拆违行动方案。办事(管理)处、村(社区)要履行好属地职责,2019年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拆除,严格监管民生建房,坚决杜绝超层扩面等违规行为。

  4月、5月要以深化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集中精力,全区所有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社区(村)全区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以“四拆除”为重点,按照“拆、建、管”的思路,结合规范村民建房、农村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乡村环境整治办”工作要求,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要坚决在5月底完成“四拆除”任务,6月20日前完成2018年度航拍违建图斑拆除处置工作。

  7月至11月,各单位要核实已拆除和未拆除的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好台账,分部统筹推进,已拆除的进行“回头看”,进一步确保违法建设无遗漏,年内务必完成存量违法建设片区清零任务。

  (三)考核验收,总结梳理(12月)

  区禁违办将对各办事(管理)处、社区(村)违法建设治理情况每月通报、每季度考核。12月底,将对各办事(管理)处、社区(村)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开展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视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请追(问)责。禁违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安全执法,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视情对相关人员提请纪律处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禁拆治违工作考评办法,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按工作进度进行阶段性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确保年度禁拆治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禁拆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成立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到事,深入推进禁拆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攻坚克难,突出重点。以全区经济建设发展为主线,加大棚改区、重点项目建设、成建制小区、重点路段等敏感区域新增违建防控和违法建设拆除;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山体水体的违法建设,依法拆除城市建成小区、城区新纳入区域、城市主次干道和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杜绝选择性执法。

  (三)咬准目标,注重实效。要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消除安全隐患、提质改造和环境整治等相结合,以 “深化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通过拆违治乱、拆违还路、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城乡品质,确保我区禁拆治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附件:

  1.2019年全区禁拆治违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 2019年全区片区清零目标任务统计

  3. 全区2018年度航拍图斑汇总

  4. “四拆除”类房屋摸底统计表

  附件1

  2019年全区禁拆治违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目标

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1.落实信息统计报送制,每月分类别汇总统计报送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典型案例等,每季度报送工作总结,年终要针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并将年度亮点工作形成视频资料报送,特殊事项,应及时上报;分类别建立台账,各类资料信息报送要准确及时,不得瞒报虚报谎报漏报。

2.建立逐级约谈问责制,新增违建防控和查处不力的,将及时追问责;航拍新增违建图斑处置不力、村(居)民建房违规问题较多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存量违法建设片区清零明显滞后的单位必须约谈问责。凡符合问责条件,区禁违办将对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提请追(问)责,并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3.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和制定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做好源头疏导。

4.强化宣传,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宣传车、广告牌、慰问信、横幅标语、新闻媒体、微信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抵制违法建设;及时宣扬典型、曝光问题,深挖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例。

5.完善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电话、信箱、红网、微信等投诉举报渠道,做好举报记录,及时处理举报问题,并按时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同时,各单位要对禁违工作信息妥善管理及保密,不得将文件、函件、航(卫)片等内部资料及禁违指挥监控平台处理单打印、复印、拷贝给违建户及无关人员。

  2019年全区禁拆治违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目标

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1.加大新增违建巡查处置。充分发挥基层村(社区)、组的网格员、党员作用,全面实行网格化巡查监管,增强一线巡查力量,对棚改、征拆、项目建设、乡村整治区域等重点地段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实施定人定区域巡查,2019年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拆除,凡出现大规模抢建苗头未及时上报、大规模抢建行为未有效制止处置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2.强化查违手段。综合运用无人机看、巡查队员查、微信群网管理平台等“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多维多层次防控手段,快速发现并拆除新增违建,确保2019年各自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3.严格实行挂(销)号和交(督)办机制。一周内未拆除处置到位的进行交办,两周内未拆除处置到位的进行督办,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拆除处置到位的,将移交区问责办进行约谈或提请责任追究。

4.加大航拍违建图斑处置。各单位需在6月20日前完成2018年度航拍违建图斑核查处置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及时通过区禁违办上报市禁违办进行现场核查核实。

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完成片区清零任务

1.核实底数。1至3月份,进一步核实剩余存量违建底数,完善违法建设台账管理上报,明确违法建设处置计划和分阶段处置任务,目标任务应具体到每月、每周,并明确办事(管理)处、村(社区)的责任人。

2.制定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和制定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办法,制定存量违建棚亭、“四拆除”拆除工作方案,下达法律文书,明确自拆补助标准,预算和筹措自拆补助资金。

  2019年全区禁拆治违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目标

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完成片区清零任务

3.明确任务。各单位2019年存量违法建设拆除要按时完成任务;对已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拆除的单位,要进一步核实违法建设底数,“回头看”,积极总结经验,建立防控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

4.突出重点。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水体山体的违法建设,优先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杜绝选择性执法,其他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也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违法建设治理要与消除安全隐患相结合,以“乡村美化整治”“空心房整治”为契机,通过拆违治乱、拆违还路、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美化环境,提升城市、城乡品质,并及时将典型案例上报。

有序推进村(居)民建房管理

1.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民生建房工作,做好“批前审查、批后报备、集中公示、全程管控”。一类控制区核心区域禁止私房建设;二类控制区城乡接合部严禁零散建房、不再新建偏杂屋;三类控制区实行“两鼓励、两禁止、两不得”,即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示范图建房,严禁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建房,不得在近期规划建设用地等范围内进行建设、不得批甲地建乙地。

  2019年全区禁拆治违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目标

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有序推进村(居)民建房管理

2.南湖新区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新建、拆迁还建、危房改造、维修加固、新建偏杂屋等建(构)筑物建设必须经区规划和国土部门、禁违办审批,于5个工作日内报市禁违办备案,市、区禁违办将定期检查,每月通报。

3.加强私房建设检查督查,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航片比对和每月通报等形式进行监督,凡经核实属未批先建、违反审批内容建设的私建房屋,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拆除处置,未按要求拆除整改处置到位的,将进行交办、督办,督办后两周内仍未整改处置到位的,将视情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全面完善全区村(居)民建房挂牌集中公示制,要统一制作公示牌,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凡未按要求悬挂公示牌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2019年全区禁拆治违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目标

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

全力配合乡村美化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四拆除”类房屋处置

(1)“违建房”。对在河坝、堤防、渠道等影响行洪安全的私搭乱建“违建房”,对交通要道、中心集镇等地乱搭乱建的棚亭、围墙等,依法依规坚决拆除;对非法建设的“大棚房”严格清理整治到位。(2)“危险房”。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已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危险房”以及废弃设施从快拆除,不留隐患。(3)“空心房”。对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房屋以及企事业单位废弃的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讲清政策、做细工作、动员拆除。(4)“零散房”。对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户主自愿拆除的“零散房”引导拆除。分类整治“偏杂屋”,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拆除到位;影响社区(村)的,修缮到位;居民自愿改建的,统一风格、限定面积、改建到位。

  附件2

  全区2019年片区清零目标任务统计表

序号

所属乡办

片区名称

目标任务

备  注

数量(处)

面积(㎡)

1

南湖办事处

畔湖社区

3

250

2

长檀社区

4

300

3

湖滨办事处

湖滨社区集镇

116

7220

4

龙山管理处

阁子市社

22

2245

5

求索办事处

渔光社区

5

1000

6

月山管理处

龟山社区

7

540

小                   计

157

11555

  附件3

  全区2018年度航拍图斑汇总表

单  位

总图斑数:(个)

A类(图斑数:  538  (个))

C类(图斑数: 49  (个))

D类(图斑数: 106  (个))

违法建设(图斑数:

211  (个))

已审批

未审批

公建

项目

不属

于辖区

已审批

未审批

公建

项目

不属

于辖区

已审批

未审批

公建

项目

不属

于辖区

已处置

已处置面积(㎡)

未处置

未处置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南湖办事处

144

2

185

6

223

5

82

3

165

0

0

0

8

1

5

1

56

0

36

7

279

0

0

求索办事处

107

8

720

0

0

30

14

12

1200

0

0

0

8

57

5700

0

0

0

48

0

0

0

0

湖滨办事处

329

202

/

102

4223

203

213

2

510

7

275

3

5

2

140

18

473

1

3

17

1546

84

3057

龙山管理处

506

113

7290

95

4230

181

59

24

1260

0

0

0

4

25

1120

0

0

0

5

19

1035

76

3195

月山管理处

37

2

9

8

117

20

0

1

10

0

0

3

0

2

85

0

0

1

0

1

80

7

37

合  计

1123

327

8204

211

8793

439

368

42

3145

7

275

8

25

87

7050

19

529

2

52

44

2940

167

6289

  备    注:A类共538处,368处不属于我办事处辖区;

  C类共49处,25处不属于办事处辖区;

  D类共106处,52处不属于办事处辖区。

  违法建设211处未处置167处。

  附加4

  “四拆除”类房屋摸底统计表

单位

总数

已拆除

未拆除

备注

面积

面积

面积

湖滨街道办事处

134

7439

47

2205

87

5234

南湖街道办事处

11

1460

3

320

8

1140

求索街道办事处

26

2178

0

0

26

2178

龙山管理处

15

1245

8

765

7

480

月山管理处

15

1422

1

118

14

1304

合计

201

13744

59

3408

142

1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