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2、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开放利用整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基础测绘等规划。
3、负责全区集体建设用地的报批、个人占用非农用地建房的审批和个人占用农用地建房的报批工作。
4、统一管理全区城乡地籍地政。负责土地调查、权属确认、统计和定级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民政部门调处行政界线争议和勘定行政界线;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负责制订土地资产处置、收购储备方案,依法实施地产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检测体系。
5、依法管理全区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承担调处矿产权纠纷;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6、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评估、监测,保护地质环境。
主要负责人:刘易峰 部门电话:0730-885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