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规划、环境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监察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属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核定编制数为10人,现实有人数为12人(在编在岗人数10名,劳务派遣人数2名),核定局长(大队长)1名,副局长2名,副大队长1名,下设股室:办公室、管理股、监察大队、南湖整治办、法制股。
三、办公地址
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孔家垄路99号2号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9:00-12:00、14: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00、13:30-17:30。
五、联系方式
0730-8857329
六、人员分工
黄 震:局长(大队长) 主持局(大队)全面工作。
付颂传:副局长 分管管理股、南湖整治办等工作。
何祖林: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工会、负责党建等工作。
石元选:副大队长 负责环境执法大队、分管法宣股等工作。
刘细勇:四级调研员 从事辖区内环境执法、信访维稳等工作。
余汉钦: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做好局里工作。
陈飞宇: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南湖整治的日常监管工作。
彭 芊:工会主席、法宣股股长 负责法制、环境宣教、工会等工作。
黎 航:管理股负责人 负责水、大气、土壤、固废(危险废物管理等工作。
邓泽文:办公室负责人 负责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
廖小玲:配合开展财务、人事、协助做好局办公室日常工作。
谢嘉仁: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