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南湖新区环保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南湖新区环保分局主动公开本机关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南湖新区环保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南湖新区环保分局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南湖新区环保分局工作报告(总结);
4.南湖新区环保分局的会议和南湖新区环保分局领导同志出席的内事、外事活动信息;
5.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南湖新区环保分局主要是通过南湖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环保分局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南湖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ynanhu.gov.cn/)开设区环保分局信息公开目录,公众可通过环保分局信息公开目录的导引,查找环保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栏目导引:点击某一类目,可显示该类目的所有信息;点击类目前的“+”号,可展开下一级类目列表。
2.信息搜索:设有正文、名称、文号、发文单位、主题词及年份等多种查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查询。
(三)主动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南湖新区环保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受理机构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和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南湖新区环保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具体如下:
受理机构:南湖新区环保分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岳阳市南湖管委会东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30-8857329
传真号码:0730-8857329
邮政编码:414000
(二) 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南湖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ynanhu.gov.cn),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岳阳市南湖新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南湖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向受理机构送交。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岳阳市环保局南湖新区分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