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经对我街道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涵盖我街道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街道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配合南湖新区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从而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以街道政务公开促居务公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密切党群关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全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扎实做好平台建设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湖滨街道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调整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
二是设立信息公开栏。在办事处文化长廊设立信息公开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要点等信息公布在公开栏及政府网站上,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建设一体化便民服务中心。我街道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打造了一体化便民服务中心,主体已建设完成,预计2019年3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一号、一网、一窗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注重效果,不断深化公开事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街道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不断拓展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公开了以下3方面内容:
1、街道工委班子的分工情况以及重点民生事实的办事流程;
2、年度内重大活动或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3、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参加了市里举办的培训班,熟悉信息公开的各项流程,规范操作。
三是创新载体形式。运用政务公开栏、户外LED屏和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尤其是通过《新南湖》微信公众号,使群众更方便地了解了政府工作动态及重要政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街道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78条。
(二)政府政务宣传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政府政务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机构职能、政府公告公示、工作动态等。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一是在共产党员网、《华声在线》、红网、《湖南日报》、《岳阳日报》、《长江信息报》、巴陵风纪网等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10条;二是在南湖新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5条;三是在《新南湖》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98条;四是在美篇公开政府信息数28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街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7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起。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8年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参加会议人员20余人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规范性以及公开载体的实用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公开工作,使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使政务公开工作在改善政务环境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公开栏、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结合街道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适时选取热点问题,利用《岳阳日报》、《新南湖》等新闻媒体,深化公开内容。
(三)突破难点重点,深化公开内容。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做好重点项目进度、统计数据信息、应急管理、行政性规范文件等内容的公开,突破工作瓶颈,深化公开内容。继续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加快信息服务与投诉处理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监察作用。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1月20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7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 |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列》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单位负责人:范朝阳 审核人:田丽群 填报人:钟友桥
联系电话:8386115 填报日期: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