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南湖区龙山管理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湖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ynanhu.gov.cn/ )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一、主动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在其形成、变更或者保存之日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在10个工作日不能公开的,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属于本单位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 、“公正、公平、便民”、“一事一申请”的原则。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办公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党政办;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730-8393901。
(三)申请的提出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请以下两种方式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1)在“南湖新区政务公开网站”上在线提交申请,具体网址为:http://www.yynanhu.gov.cn/;
(2)下载附件填写完整后直接以书面形式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四)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则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则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则告知申请人,对于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职责单位的,则告知该部门(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则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则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7)同一申请人向同一部门(单位)就同一政府信息反复提出公开申请,可以不重复答复;
(8) 在规定的最后时限答复时,不能提供申请人要求的具体内容的,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则经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之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