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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湖新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南湖新区河长办       发布时间:2018-12-14 17:03       浏览次数: 1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河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调整规范市县河长湖长设置的通知》(湘河委〔2018〕7号)要求,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总河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长,党委常委及政府负责人每人至少担任一条河流或湖泊的河(湖)长。经研究,现将南湖新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河  长

姓  名

职  务

所负责河湖

属地联系单位

第一总河长

李运帷

区工委书记

总河长

雷  欣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

主任

南湖

副总河长

苏正明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任河长办办公室主任)

黄梅港河

龙山管理处

区级河长湖长

李征兵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

副主任

千亩湖

求索街道

办事处

李精明

区管委会副主任

北港河

求索街道

办事处

姜  华

区工委委员、总经济师

黑鱼垱

月山管理处

方克君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

副主任

大桥湖

湖滨街道

办事处

甘  磊

区工委委员、组织部长

(统战部长)

南大湖

中大湖

南湖街道

办事处

张朝东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三眼桥湖

五眼桥湖

求索街道

办事处

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区住建局。各个属地联系单位要积极协助区级河长湖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区级河长湖长会议、开展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

今后,南湖新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文。

 

 

 

 

岳阳市南湖新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