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调整南湖新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第1号)

来源:南湖新区河长办       发布时间:2019-01-18 10:00       浏览次数: 1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河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调整规范市县河长湖长设置的通知》(湘河委〔2018〕7号)要求,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总河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长,党委常委及政府负责人每人至少担任一条河流或湖泊的河(湖)长。根据工作需要,经2019年南湖新区第一次工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南湖新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河  长

姓  名

职  务

负责河湖

联点单位

联络人

第一总河长

李运帷

区工委书记

总河长

雷  欣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

主任

南湖

副总河长

苏正明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任河长办办公室主任)

黄梅港河

龙山管理处

周魁

区级河长

湖长

李征兵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

副主任

千亩湖

求索街道

办事处

曾新良

李精明

区管委会副主任

南大湖

中大湖

南湖街道

办事处

刘备生

姜  华

区工委委员、总经济师

黑鱼垱

月山管理处

黄  岳

方克君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

副主任

大桥湖

湖滨街道

办事处

李  彬

甘  磊

区工委委员、组织部长

(统战部长)

三眼桥湖五眼桥湖

求索街道

办事处

杨  煜

张朝东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关门湖

雷公湖

月形湖

湖滨街道

办事处

黎  江

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河长办”)具体负责区第一总河长、总河长的巡河巡湖工作。各属地联系单位负责联点区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一月一巡)、APP打卡等日常工作。同时,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上报区河长办。

今后,南湖新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人员自然递补,不另行发文。

 

 

 

 

第一总河长:李运帷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