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0年11月3日,接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10批电DLYU202000174号环境举报问题,现已办结,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飘尾社区洞庭湖沿线河滩及污水提升泵附近有修路丢弃的建筑垃圾。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以上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1月5日上午9:30,农管站刘主任带队核查:1、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飘尾社区洞庭湖沿线河滩附近确有建筑垃圾,此处建筑垃圾为原岳阳县湖州管区垃圾池撤除后遗留的建筑垃圾;2、污水提升泵附近经确认有修路丢弃的建筑垃圾。
三、处理、处罚情况
2020年11月5日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刘石玉、许斌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岳阳市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飘尾社区洞庭湖沿线河滩附近确有建筑垃圾,此处建筑垃圾为原岳阳县湖州管区垃圾池撤除后遗留的建筑垃圾,污水提升泵附近修路丢弃的建筑垃圾为附近居民倾倒,现已完成两处建筑垃圾清理,后续进行复绿,对污水提升泵周围设置了栏杆,要求飘尾社区并对附件居民进行了教育、不得随意倾倒垃圾。
处罚情况无。
四、问责情况
无。
五、办结情况
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六、下一步工作
加强周围巡查力度、并教育社区居民,防止随意倾倒垃圾。
经办人:刘石玉,月山管理处,18907307977。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