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二、整改目标
制定南湖新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三、整改期限
2022年3月31日。
四、整改措施
1.制定南湖新区工作方案。制定南湖新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2.加强督促指导。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生物安全法。
3.持续做好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物安全法,为生物安全法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增强生物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整改成效
1.成立协调机制。
2.召开专题会议。
3.广泛宣传。各街道(管理处)及相关部门通过运用各类媒体、户外广告、印制宣传册、现场宣传活动等方式宣传生物安全法主要内容、解读相关法律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