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2年11月2日,我局拟批准《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孔家垄路99号)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57329、18975019018余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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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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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南湖新区赶山路北侧,湘北女校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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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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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湖南葆盛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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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南湖新区赶山路北侧、湘北女校东侧开展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科研办公实验楼1栋、人才公寓宿舍1栋及其相关环保、公用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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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聚丙烯改性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特种聚烯烃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节能环保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无机酸雾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特种酚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无机酸雾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颗粒物、NOx、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场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要求;场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场界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岳阳湖滨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管标准后再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岳阳湖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其中南侧临赶山路,执行4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