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下列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法人 |
注销原因 |
1 |
岳阳市南湖新区求索路门诊部 |
PDY01420043060212D1101 |
岳阳市求索西路威廉城邦一楼 |
李大友 |
主动申请注销,改办口腔诊所 |
以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我局依法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南湖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