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关于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事项的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12 16:36       浏览次数: 1

  根据《湖南省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湘环发【2025】58号)、《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攻势”任务验收辅导标准及程序指导意见》(湘环生办【2025】13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促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化发展,要求在2025年对在我省已完成编码登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从2010年9月30日(含)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编码登记为国K且使用15年以上或经核发不能采用排放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淘汰对象。

  一、机械主体对象

  经核实,我区现有属于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编码登记为国K且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台,已完成淘汰.

  二、机械公示时间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向我局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730-8856397

  附件:南湖新区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注销明细表.pdf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