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2026年南湖新区小学招生方案

来源:南湖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06-10 10:44       浏览次数: 1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普通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26〕24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招生入学政策,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公办与民办学校平等对待、公平发展。

  (三)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公办学校按“相对就近、分块划片”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实行“统一报名,超员摇号”。

  (四)上限控制。严格按照省、市消除大班额要求控制办学规模,不突破标准招收新生和插班生,合理统筹调剂适龄儿童入学。

  (五)依序录取。根据生源户口与房产情况,分为“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四类,依次排序录取。

  二、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南湖新区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南湖新区户籍;

  (二)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湖新区拥有房产;

  (三)父母在南湖新区务工或经商,并在南湖新区居住。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生源分类

  公办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房产(用途为住宅,产权占比51%及以上,下同)居所信息为主要依据,参考户口信息,按以下四类依次划分:

  第一类:有房有户。即同时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与户口。

  第二类:有房无户。A类,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但户口不在该范围。B类,本人及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市区内无房产,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第三类:有户无房。本人及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市区内无房产,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第四类:无房无户。房产与户口均不在岳阳市区,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 所需材料

  有房有户类。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购商品房者,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小产权房者,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宅基地或集资房资料,同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名下燃气、水、电等票据(票据有效期截至2026年5月31日)。房户关系不明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及父母婚姻证件等材料。

  有房无户类。提供资料同上。​

  有户无房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拆迁户还需提供房屋拆迁协议。

  无房无户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票据等有效材料(居住证、营业执照于2025年5月31日前签发)。

  3.招录顺序

  依据2026年南湖新区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按生源类别依次录取:

  优先录取“有房有户”;如有剩余学位,依次录取“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录满为止。填报该校意向但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办统筹调剂至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政策,由招生办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4. 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督促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依法保障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

  (二)民办学校

  面向全市招收一年级新生。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计划数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计划数的,对全体报名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派位。被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入读。如因客观原因放弃入读,须先征得该校同意,再报招生办批准,统筹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博雅南湖学校(小学部招生咨询电话:0730-8696000、189-0740-0666(陈老师)

  湘一南湖学校(小学部)招生咨询电话:0730-8113333

  四、招生程序

  (一)一年级新生

  1.政策公布(6月中旬)

  区教育体育科技局编制《2026年南湖新区小学招生方案》,各学校开展招生宣传,社区配合学校掌握新生动态,招生办负责政策解读及家长咨询。

  2.学位申请(6月17日—23日)

  报名时间:6月17日8:00至6月23日24:00。

  报名通道:

  (1)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新生入学在线报名平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

  (2)登录“湘易办”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专区—“立即办理”,选择“南湖新区”入口,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拍照上传相关材料。有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后,还须填报一所公办学校。

  3.资料核查(6月24日至8月9日)

  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部门进行网上数据比对。招生办或学校组织审核小组,对家长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平台预审或现场文本审核。房户信息不清的,由招生办或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

  5.改派复核(8月11日—12日)

  预录结果公布后,因信息填报有误、材料提供不充分而对预录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带齐资料,先到申报小学提出申请并领取《改派申请登记表》,再到招生办(南湖新区管委会一号楼306办公室)登记审核,登记地址如有变动,以平台短信通知为准。改派须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6.录取报到(8月26日—31日)

  8月26日,招生办发放正式录取通知。8月31日,全区各小学新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学位。

  (二)转学插班

  继续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原则上不招收插班生,中心城区内相邻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确因家庭搬迁或父母工作调动等要求转学的,请家长于7月16日至18日到招生办(南湖新区管委会一号楼306办公室)提交文本审核资料申请学位,由区教育体育科技局按流程审核。因学位已满而未能在入学范围内学校插班的学生,由招生办统筹调剂至有学位空余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招生政策。各学校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接收已有学籍的学生作为新生,严禁接收空挂学籍学生,严禁超班额接收插班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招生办负责制定招生方案并组织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协助做好生源信息填报指导、入户调查、改派核实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违规招生。招生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与招生入学相关的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严防“雁过拔毛”式腐败。

  (四)加强学籍管理。所有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须通过网上平台报名。未通过“湖南省中小学新生入学在线报名平台”报名等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违规转学、寄读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五)强化招生监督。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区教育体育科技局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教育阳光服务中心:0730-8849113;纪检监督:0730-8232138;咨询电话:0730-8737618),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工作督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网上学位申请资料上传说明

  2.2026年南湖新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