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救助对象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并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
经本人申请,社区(村)、街道(管理处)、区、市和省妇联层层审核,现将2026年度申报且符合低收入“两癌”救助条件拟救助的3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8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妇联反映。(电话:180-7302-3216)
附件:2026年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拟救助对象名单
南湖新区妇女联合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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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乡镇 |
救助类别 |
家庭类别 |
救助金(元) |
资金来源 |
拨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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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廖*秋 |
求索街道云梦社区 |
乳腺癌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1000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拨付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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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尹*香 |
湖滨街道八仙台社区 |
乳腺癌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1000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拨付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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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马*珍 |
湖滨街道八仙台社区 |
乳腺癌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
10000 |
中央彩票公益金 |
拨付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