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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通知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10-01 00:00       浏览次数: 414

根据《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岳人社发2016﹞65号)文件精神,我区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做了如下调整:

一、缴费时间、待遇期限及缴费地点

缴费时间: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待遇期限: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地点:所属办事处(管理处)劳动保障服务大厅

二、缴费标准:

(一)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50元,按年度一次性缴清。

(二)低保对象每人每年75元;特困人员全免费(特困人员指:三无人员和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

注意: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费点办理参保手续。

                          

 

                   南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