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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南湖风景区财政局严查补助金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公示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1-21 00:00       浏览次数: 139

根据《南湖风景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岳南监发【2014】10号)要求,南湖风景区财政局开展了侵吞补助金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我区侵吞补助金专项治理工作公示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2014年7月8日,我区财政局和经贸局、社管局、岳阳市审计局直属分局联合签发《关于严查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补助金问题的通知》(岳南财〔2014〕2 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8月10日财政局组织全区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的主要目标是严查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补助金等侵占群众财物的行为;主要检查范围是南湖街道办事处下属的天灯居委会、渔光居委会、良万居委会、刘山庙居委会、龙山居委会;求索街道办事处下属的寓园居委会、湘都居委会、湖畔居委会和湖滨街道办事处下属的湖滨居委会、八仙台居委会、黄沙湾居委会。检查时间范围是,2013年度和2014年元至6月份。各被检查单位于2014年8月10日前按要求上交了《补助金使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详见附表BZJZC-3)、《2013年度补助金使用情况报告表》(详见附表BZJZC-4)、《2014年上半年度补助金使用情况报告表》(详见附表BZJZC-5)。2014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区财政局对各单位上报的补助金自查自纠报告表通过进行现场检查后,进行了复核和汇总整理。

二、重点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设立了“规范补助金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8月24日,专项治理小组集中对南湖街道办事处下属各居委会和求索街道办事处下属各居委会开展了重点检查,检查比例高达100%。

南湖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各居委会2013年度本期补助收入总额1794869元,本期使用总额2479086.64元,2014年度元月至六月本期补助收入总额909984元,本期使用总额952089.75元;求索办事处及其下属各居委会2013年度本期补助收入总额1195294元,本期使用总额1196494元,2014年度元月至六月本期补助收入总额379200元,本期使用总额279200元。

三、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账套设置问题。部分办事处计划生育未另设账套,无专人管理,计生支出没有按上级要求设置明细科目科目。收区补助金拨款与退回款没在同一会计科目收付,导致账目混淆。两个不同的经济内容做一个科目,导至补助金专款支出情况不清。

(二)专项费用问题。部分办事处补助金专款经费与区级下拨经费有不一致现象,社会抚养费返还及手术专项费用记账不合理。

(三)专款入账问题。计生手术补助金专款没有按照要求一年一结账,而是跨年结账。   

四、整改意见

(一)建立专项账套。严格按照上级相对应的会计科目统一规范收支管理制度,设置计划生育专项补助金拨款收支会计科目,收支在相对应的科目里体现,以便于查账,充分了解补助金专款用于各明细项目。

(二)规范计生经费账务处理。各办事处要结合本次计划生育专项补助金拨款清查,全面清理、及时纠正,对本次清查发现问题,按照原始凭证或发票,及时调整账面数据,并追溯到事情的原由,整理相关文件报告附件,进行账务处理并建立规范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

(三)严格管理专项拨款。补助金专款专用,不得移用、借用。各项补助金专款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结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已完成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与整治查处工作,各被检查单位于9月30日前根据要求认真整改,并已上交整改报告。后续我局会进一步抓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规范补助金使用”专项治理的各项制度,构建“规范补助金使用”监督管理的新机制,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做好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通过不断努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岳阳南湖风景区财政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