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湖风景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岳南监发【2014】10号)要求,南湖风景区财政局开展了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工作,现将我区“三资”清查工作公示如下:
一、 自查自纠情况
2014年7月8日,我区财政局和监察局、社管局联合签发《关于对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清查工作通知》(岳南财〔2014〕3 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8月15日财政局组织全区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对象为南湖街道办事处下属的天灯居委会、渔光居委会、良万居委会、刘山庙居委会、龙山居委会;求索街道办事处下属的寓园居委会、湘都居委会、湖畔居委会和湖滨街道办事处下属的湖滨居委会、八仙台居委会、黄沙湾居委会。时间范围是截止2014年6月底,内容为各自查单位的“三资”清查盘点,目的是摸清各村(居委会)集体“三资”的底数。各被检查单位于2014年8月15日前按要求上交了《村(居)统一管理的资源性资产清查明细表》(详见附表SZZC-1)。2014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区财政局对各单位上报的“三资”清查明细表通过进行现场检查后,进行了调整和汇总整理。
二、 重点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三资清查”领导小组,2014年8月25日专项治理小组集中对南湖街道办事处下属各居委会和求索街道办事处下属各居委会开展了重点检查,检查比例高达61%。
各被检查单位对本次的“三资”清查工作比较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小组的现场核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各居委会的家底。截止至2014年6月止:南湖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各居委会,货币资金总额538.92万元,固定资产总额1010.66万元,应收款项总额43206.5万元,应付款项总额4110.48万元,土地资源性资产总额3980亩,土地承包租赁总额880亩;求索办事处及其下属各居委会,货币资金总额297.59万元,固定资产总额42.94万元,应收款项总额37.1万元,应付款项总额8.71万元。(详见附表SZXC-1)
三、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制度管理方面的问题。部分居委会日常管理、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财务制度较抽象,制度不统一,也未汇编成册进行公示。
(二)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账实不符。部分居委会账面固定资产还存在产权不明与未入账的现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购置、领用、处置程序不规范。二是资产出租手续不全。部分居委会有出租门面,但有的门面缺少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有已到期房屋租赁合同,未及时进行了续签租赁合同。三是固定资产报废问题。各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坏损没有做出说明报告,也没有向上级部门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整改意见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要求统一设置居委会管理制度,并汇编入册,下发各居委会进行公示;各办事处对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改,对内部管理的失控的环节建立新的管理制度,明确居委会负责人、财务分管负责人、财务人员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组织全面学习和执行各项制度。
(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一是各居委会对本次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资产,要追溯资产的原由,明确产权,并整理相关证明资料,上报办事处全面清理、核实资产,需要处置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没有充分理由入账的也要建立备查簿进行分类登记,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对于出租手续不全的问题,未签订合同的应及时办好手续,补齐租赁合同,并整理相关证明资料上报办事处。三是严格管理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向上申报。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已完成了宣传发动、清产核资与纠正处置工作,各被检查单位于9月30日前根据要求认真整改,并已上交整改报告。后续我局会进一步抓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构建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的新机制,并建立我区“三资”信息化平台,公示各项事务,传达最新文件,共享各项资源,通过不断努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岳阳南湖风景区财政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