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南湖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南湖街道办事处补充1人(附名单)符合发放养老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 2015 年 1 月 23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27 日止。
欢迎社会各届人士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南湖街道办事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0730-8850538,岳阳南湖风景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0730-8849113。
原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
县级审核结果补充公示名单
县(市)区(公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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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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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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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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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被开除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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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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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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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任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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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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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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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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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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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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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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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8-199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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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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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是否被开除或辞退”是指任民办教师期间,是否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开除或辞退,包括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辞退或开除。
2、“是否参保”是指是否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5年1月23日